关于拨付XX厂安置房超期过渡费的请示 关于申请拨付红星仓储迁建 工程代建费的请示 XX市建设局(XX市工程工程代理建设办公室): 根据我公司和贵局在2023年9月12日签订的红星仓储迁建工程代建协议,我公司承担了红星仓储迁建工程的建设任务,该工程建设概算总投资5500万元,工程全部进行了招投标,我公司中标总价为42983346.02元。 其中: 、吴招字(2023)第20235号仓库工程,中标价为2027202376.1元; 、吴招字(2023)第20236号办公楼工程,中标价为14304463.84元; 、2023年11月19日室外附属工程,中标价为4284143.01元; 、2023年9月15日配套设施,中标价为4123963.2023元。以上中标价不含我公司垫付的搬迁补偿费、绿化补偿费、监理费、招投标代理费,还有局部变更签证的建设费等约500万元。现实际完成建设总投资约47983346.02元。 目前红星仓储工程建设已全部竣工,可交付使用。自开工建设以来,我公司一直垫付建设资金,目前因垫付资金量过大,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特申请贵局拨付代建垫付建设资金4000万元,剩余垫付的建设资金待审计决算后结清。 妥否请批示 二一四年十月十日 宁夏新家源集团房地产开发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