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中药房工作制度 中药房工作制度1、配方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有处方权的医师签署的正式处方配发药品。调剂人员本人及家属处方需要其他人员调配。 2、调配处方前认真查对处方,无误后按方按量称量,发药时经过核对后才可发出。 3、遇有处方字迹不清,药品缺货,用量、用法不妥或配伍禁忌时,立即与开处方的医师联系,修改前方可调配。霉变、品名不清的药材严禁发出。 4、药房与药库的药材由专人保管,各种药材应有药名标签,位置固定,如有变动,应通知全体调剂人员。 5、购进的药材仅作配方使用,不能单味出售。贵重药设专人保管,加锁保存,配方后保存处方,凭处方逐日统计消耗及备查。 6、毒剧药材按有关毒剧药材管理规定管理。 7、药房的衡器、用具应经常保持清洁,固定位置存放,并定期检查灵敏度和准确性,每天调配前做好用具、药材等准备工作。 8、调剂人员工作时间有事离岗要请假,不得擅自脱岗。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喧哗、打闹、会客等,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处方调配及有关事务,并建立岗位交接班登记簿。 9、认真搞好平安保卫工作,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等。定期检查防火设备,掌握防火常识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