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一、市直内转移 新、老单位均在市医保中心参保的,医保关系转移称之为市直内转移。市直内转移不牵涉个人信息和个人帐户转移,因而接续流程较为简单,经办人员可直接在市医保中心拷贝并填报系统内转移表(一式三份),新、老单位加盖公章后携表格和新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到市医保中心直接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原个人医保卡继续使用。 二、市直转入 原单位在市直以外统筹地区参保、新单位在市直参保的,称之为市直转入。具体程序:参保人员填报根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交市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出具接续联系函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接到接续联系函后出具全国统一样式的参保凭证新用人单位凭参保凭证、根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新单位盖章)和相关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调令等复印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接续的当月25日至下月5日之间到市医保中心综合科办理市直医保卡。 三、市直转出 原单位在市直参保、新单位在市直以外统筹地区参保的,称为市直转出。具体程序:参保人员到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填报接续申请表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接续联系函市医保中心接到接续联系函后出具全国统一样式的参保凭证流动就业人员凭参保凭证到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个人帐户资金按接续联系函列示的银行帐号一并转入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