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奖惩制度范文合集 第一篇:医院奖惩制度七、医院奖惩条例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使医院管理逐步实现科学化、制度化,增强全体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工作责任感,标准言行,弘扬正气,鼓励先进,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医院文化气氛,不断增强医院凝聚力,在原有规定的根底上修订了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分总那么、行政后勤、医疗管理、科研教育管理、附那么五个章节。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院在岗工作人员,条例规定的奖励和处分由各职能部门主任、工会代表、临床科室代表等人员集体讨论决定,有关行政处分最终由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第二章行政管理第一节奖励 第四条设立先进集体奖和先进工作者奖。医院根据各科室及职工的年度工作情况,评选
2、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医院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条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1.积极抢救、保护公共财产,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奖励3003000元。忠于职守、严守制度、敢于同严重违法失职行为作斗争、检举揭发犯罪分子有功者,奖励3003000元。 2.在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质量方面有改进措施,付诸实施后,取得显著成效的,奖励3003000元。对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医院增收或节支效果明显的,经科室(部门)提出,有关人员鉴定,院部批准,奖励200-500元。 3.医院工作人员受到病人来信表扬和送锦旗(镜框)每次奖励50元;病人直接通过新闻媒体表扬每次奖励300500元。
3、第六条工作人员为医院争光,代表医院参加县级以上业务竞赛的获奖者,医院给予配套奖励。在各类学会、质控中心组织的活动中获市级以上奖励,医院配套奖励。 第七条非业务类竞赛荣获县级以上奖项者,医院按1。0.5配套奖励。 第八条在工作岗位上无端受到病人指责谩骂能忍辱负重,继续履行职责的,奖励500202300元,全院点名表扬。 第二节处分 第九条处分分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分两大类。行政处分分为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职、留用观察(观察期为一年或半年)、解聘、开除等。经济处分分为扣奖、罚款等。 第十条医院工作人员凡被投诉有过错者,经奖惩委员会确认,处分标准如下: 1.被病人或家属投诉到院部、县卫生局、123
4、45县长热线者,一次扣当事人150元。 2.与患方发生斗殴者或同事之间发生斗殴,视情节一次扣奖500202300元,由此带来的医疗费用等,由当事人承担,并在院内通报批评,年度考核合格以下,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分;发生在工作场所扣科室负责人200500元。 3.职工在工作时间争吵,造成不良影响,发现一次,当事人扣200元。 第十一条医院个人或科室因医疗和效劳不当被新闻媒体点名曝光,影响医院声誉的,当事人及科室取消评先资格。经查实存在过错的,处分标准如下: 1.个人被新闻媒体曝光,扣当事人500202300元;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与年度考核挂钩,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2.科室、诊疗组或科里
5、单元集体被新闻媒体曝光,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扣发当月总奖金的202320%。第十二条医院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者,一经查实,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追缴“红包、回扣,取消当年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和评先评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1.金额不满500元(含本数,下同)的,扣发13个月绩效工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 2.金额在500元以上不满202300元的,扣发46个月绩效工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3.金额在2023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或者年内收受“红包、回扣两次以上者,扣发712个月绩效工资,当年考核定为“不合格,低聘现任专业技术职称一级,低聘期一年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6、 4.金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2023000元的,停止执业活动并给予待岗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5.金额在2023000元以上者,给予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处分。 以上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37条提请卫生行政部门予以相应处理。严重的(如构成贪污、受贿、索贿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开假诊断证明、出假报告等医疗文书者,造成影响者,扣当事人500元。第十四条工作人员上班(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岗位为准)无故迟到、早退者和出专家专科门诊无故迟到、早退或停诊事先无安排者,发现一次扣奖20230元。未征得科主任、护士长同意,擅自调班、修改班次、脱岗者,发现一次扣20230元。 第十五条上班时间在
7、工作场所的上玩游戏,查实一次扣200元;安装游戏被查实,每台扣科室202300元;擅自在科室安装使用光驱、软驱、u盘、外接个人者,发现一次扣2022元;造成医院网络平安事故的,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追究个人责任,从严处理。 第十六条医院工作人员在门急诊、病区医疗区域(包括各类医生办公室)吸烟,查到一次扣奖20230元;凡在易燃、品爆场,如仓库、氧气间等吸烟者,查到一次扣500元。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上班期间未按规定着装,未佩戴工牌上岗、非食堂工作人员穿工作衣进食堂者,发现一次扣50元。 第十八条医院规定参加的各类学习、会议,工作人员无故缺席者,一次扣50元。医院及科主任组织的各类检查,相关人员无故
8、不参加,一次扣50元。 第十九条中层干部不及时传达、不认真执行医院下达的工作任务,发生一次扣相关主任、护士长200元;中层干部外出三天以上(含三天)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每次扣20230元。 第二十条科室考勤由科室负责人负责,考勤不全或不按规定考勤的,发现一次扣20230元,弄虚作假的扣500元。 第二十一条严禁利用病、事假外出搞第二职业,违者解除聘用合同或给予辞退处分。第二十二条医院的仪器设备及手术材料,未经院部同意,擅自外借,每查到一次罚2022元。 第二十三条以谋取个人好处为目的,将病人介绍到其他医疗单位检查、治疗的,每查到一次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的,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给予相关行政
9、处分。 第二十四条凡向病人出售物品、药品等,按出售金额2023倍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未办缴费手续,擅自给予拍片、透视、检验、特殊检查等其他辅助检查、以及无处方发药者,追回漏收款,再处5倍罚款。 第二十六条凡住院病人逃欠费的,由院“医疗欠费审核小组进行审核,对不合理医疗欠费金额从相关科室(或个人)当月奖金中扣除。 第二十七条各科主任、护士长按照医院规定的要求,设立各种登记本、记录本,凡不按照规定建立登记本、记录本或记录不符合要求的,每本/次扣科主任或护士长50元。 第二十八条院领导和职能管理科室对临床科室和职工以书面提交的要求解决的问题,
10、一般问题在三个工作日给予答复,特殊情况不超过15天给予相关人员答复,如不按规定时间给予答复,扣相关领导和职能科室200元,影响较大的,由奖惩委员会讨论决定,加重扣奖处理。 第二十九条有以下情况,未向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请示报告,查到一次,扣责任人20230元,对引起严重后果者,由奖惩委员会讨论决定加重处分。 1.发生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超过3人及以上的中毒及必须发动全院力量抢救病员时; 2.凡有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技术时; 3.紧急手术而病人家属或单位领导不在时; 4.发生医疗纠纷或重大争议,损坏或丧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过期、变质时; 5.擅自参加院外进修
11、学习或接受外院进修人员等;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报告者; 7.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未报告、产生负面影响的。 第三十条食堂发生食物中毒,按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后勤工作人员当班期间接到紧急抢修请求,15分钟内未赶到现场者,扣当事人奖金20230元,如果因此造成医院较大损失,由院务会讨论,加重扣奖处分。后勤人员在效劳中,因工作质量和效劳态度受职工投诉者,经查实一次扣当事人奖金150元。 第三十二条驾驶员未经批准私自出车,发现一次扣奖300元。 第三十三条科室物资管理不善账物不符,查到一次扣科室20230元,财务保险箱超过现定存款数,或存放私人钱物,扣当事人500元。 第三十四条对违反
12、综合治理、方案生育、爱国卫生等方面内容的,按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五条职工汽车违规停放,查到一次扣奖20230元。 第三十六条平安管理缺陷,下班后科室门窗、电灯、电器、水龙头等未关,造成科室平安隐患的,发现一次扣奖50元。 第三十七条公家电炉私用或违规使用电饭煲等电器,发现一次扣科室20230元。第三十八条损坏医院公共财物的,由院务会讨论按一定比例进行赔偿,成心损坏公共财物全额赔偿或加倍赔偿。第三十九条发生火灾、治安或刑事案件的,按医院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处理。第四十条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维修登记不全,每少一次扣50元;不遵守操作规程或工作不慎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发现一次扣200202300元;维修费用
13、超过2023000元,提请医院奖惩委员会讨论处分。第三章医疗管理第一节 奖励 第四十一条医务人员发现纠正重大事故隐患,防止了重大事故发生,由科室上报,经医务科查实,并经医院平安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的,每次奖励5002022元,全院通报表扬,年终考核优先评优。 第四十二条住院病历经二级以上病历质控检查,假设检查得分:98分每份奖励200元,96分每份奖励20230元,入院录书写者:经治医师:主管医生:科主任奖励比例为2.5: 2.5: 2.5: 2.5。 第四十三条门急诊病历、急诊留观病历书写应符合标准,假设检查得分:48分,每份奖励50元。 第二节处分 第四十四条住院病历经二级以上病历质控检查,假
14、设检查得分:85分且90分,每份扣200元;80分且85分,每份扣400元;75分且80,每份扣,600元;75分每份扣202300元,全院通报;入院录书写者:经治医师:主管医生:科主任处分比例为2.5: 2.5: 2.5: 2.5。经二级质控复查,假设评分分值与科室病历书写质量考核自查分值误差3分或扣分理由三处以上不一致,每份扣病历质控者20230元;经上级病历质控检查的病历,假设评分分值与院级质控分值误差3分或扣分理由三处以上不一致,每份扣院级质控医师20230元。 第四十五条所有运行病历的检查,亦可按XX县区人民医院运行病历检查评分表作为评分标准,专项检查参照此标准进行评分,要求所有运行
15、病历均应为总分值;未总分值者扣款金额为所扣分值乘以2023。 第四十六条门急诊病历、急诊留观病历书写应符合标准,假设检查得分:42.5分且45.0分,每份扣50元;40.0分且42.5分,每份扣20230元;37.5分且40.0分,每份扣150元;37.5分,每份扣200元,全院点名批评。 第四十七条上述规定的经济处分,如经整改连续三个月未出现同样违规行为,那么返还当事人或科室之前三个月所扣金额。 第四十八条住院病历每丧失1页扣200元,丧失整份病历扣2022元。出院病历在7个工作日内未上交,每份每超1天,扣所在科室5元。 第四十九条下级医师伪造上级医师签名,每发现1例扣所在科室200元。伪造医疗文书以掩饰错误,查实1次扣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