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米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维护和保障广阔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搞好粮食行业大米加工平安信用体系建设,确保大米平安工作的长效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要战略思想,全面改善我县大米加工经营企业的平安信用环境,标准加工经营行为,提高大米加工质量。 二、根本原那么 利用现有大米加工经营企业的根本优势,充分依靠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加强管理,标准运作,全面提高大米加工经营消费的平安信用水平。 三、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全县的大米加工经营企业。 四、组织机构
2、 在县创立国家食品平安示XX县区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协调下,由粮食局牵头,县工商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按各自的职能分工,相互配合,负责大米加工经营的平安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五、建立大米加工经营质量平安信用的管理制度 (一)信用信息的征集制度 1、征集方法和原那么 以公正、客观为原那么,粮食局指定专人负责大米加工经营质量信用征集,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按各自的职能分工配合,各加工经营企业都必须主动配合,建立平安信用台帐,对加工原粮和经营的成品粮的进货渠道、数量、质量检测状况等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有关职能部门,并由粮食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地组织检查,以确保征集的信息客观真实,对提
3、供虚假大米质量平安信息的,以适当方式予以披露。开设大米加工经营质量信息征集专线 ,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收集社会各界对大米加工经营质量提供的信息,接受群众的投诉,对群众的投诉,经调查属实的,对相关加工企业和经营户进行记录记载,在进行信用等级评价时扣除相应的等级分。 2、征集内容: (1)企业根本情况 (2)加工原粮及经营的成品粮来源情况 (3)加工、经营的设备、设施等生产条件情况 (4)企业管理制度与现场管理情况 (5)加工、经营的产品质量投诉情况 (6)包装物、标识、运输工具等情况 (7)消费者对大米加工经营企业的评议 (二)平安信用评价制度 1、评价机构 县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消费者相结
4、合的评价体系。 2、评价指标 加工经营企业。厂房、经营场地设置;制度建设与现场管理;加工原粮及成品、经营产品的管理;产品质量。 3、评价方法: 评价指标按20230分制计,由县评价机构对照上述指标,分别评出a、b、c、d四个信用等级,综合评分在85分以上的为a级;85-70分的为b级;70-60分的为c级;60分以下的为d级。信用等级评价每季度进行一次。 (三)平安信用披露制度 县粮食局将大米加工经营的信用信息汇总后上报县食安委,县食安委通过县电视台、党政网每月通报一次大米加工经营企业的信用情况。 (四)平安信用奖惩制度 积极推进根据信用等级状况,对大米加工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制度。 1、平安信用
5、评定为a级的企业,实行简化监督,一年监测原粮及产品质量各2次;连续2年评定为a级企业的,一年监测原粮、产品质量各一次;三年连续评定为a级合格企业,授予“放心大米标牌,并在电视上公示授予“放心大米称号的加工企业。 2、平安信用评定为b级的,实行常规监督,原粮、产品质量检测每年4次。 3、平安信用评定为c级的,实行强化监督,原粮、产品质量检测每年6次. 4、平安信用评定为d级的,停业整顿,并在媒体曝光,连续2年被评为d级的,撤消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退出大米加工经营行列。 六、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通过新闻媒体、政府文件进行诚信宣传;印发宣传资料,对大米加工经营企业进行宣传;召开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发动会,倡导诚信道德建设。 (二)整顿标准。 1、填制“根本情况统计表; 2、引导企业走入诚信经营机制,评定大米加工经营企业的诚信等级; 3、定期进行质量、卫生、诚信督查; 4、定期公布企业诚信情况; 5、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三)总结表彰。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报县政府表彰,并向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