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2023年农业执法人员培训计划.docx

上传人:la****1 文档编号:1648158 上传时间:2023-04-22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2.7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农业执法人员培训计划.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2023年农业执法人员培训计划.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2023年农业执法人员培训计划.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2023年农业执法人员培训计划.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2023年农业执法人员培训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以全面落实国务院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确实定和关于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精神为主线,以增加农业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力量、保证农业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紧紧围绕全市农业中心工作,为我市农业、农村经济进展、农产品质量平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供给良好法制环境保障。 二、目标任务 落实农业执法人员法律学问培训制度,建立农业执法人员培训长效机制,逐步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养和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明确执法职权,强化执法责任,努力培育造就一支严格、公正、文明的农业执法队伍,实现全市全部农业执法

2、人员含每年新进入执法队伍的人员接受培训的目标。 三、培训范围 全市从事农业执法、普法和行使执法监督职责的人员。培训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组织,市农委负责委属执法人员以及各辖市、区执法骨干、师资人员、普法和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其它执法人员的培训由各辖市、区农委和新区行政执法局、负责,日常学法和技能教育由各级农委和新区行政执法局负责。 四、培训内容 一取得执法主体资格的培训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要求,实行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拟从事农业执法工作的人员,由各级农业法制部门负责资格审验工作,并参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统一组织的法律学问培训和考试,获得县级以

3、上人民政府法制办等部门颁发的执法人员资格证件。 二通用法律学问培训 执法人员通用法律学问培训是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年检的重要依据。各级农业执法人员原那么上每年都要参与由本级政府法制办或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通用法律学问培训。各级农业法制部门也要适时组织通用法律学问培训。2023年培训的通用法律有行政惩方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 三特地法律学问的培训 市农委法规处要组织全系统执法骨干和负责普法、执法监督人员参与的农业法律法规培训,各辖市、区农委和新区行政执法局也要组织本部门执法人员参与有关专业法律法规、新法律法规的轮训或专题培训。2023

4、年培训的特地法律有农业法、林业法、野生动物疼惜法、种子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平安条例、农产品质量平安法、渔业法、兽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生疏加强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加强农业执法人员培训是提高农业执法队伍素养的根底性工作。培育和建设一支政治坚决、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养的农业执法队伍,是推动农业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也是全面完成“十三五农业农村目标任务、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之一。各单位必需充分生疏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培训经费,制定可行的培训规划和具体

5、实施方案,实行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当实施。 二突出培训重点,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力量 对农业执法人员既要进行法律学问、业务素养培训,又要进行政治思想、道德素养培训。重点进行与农业执法亲热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和农业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综合法律学问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惩方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强制法以及行政执法过错追究方法等法律法规。农业法律法规、特殊是近几年新公布的涉农法律、法规、规章都要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 三实行有力措施,充分保证培训的时间、质量和效果 各单位举办培训班要细心组织,合理支配,选好师资,确保培训效果。一是保证

6、学习时间。执法人员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学习、培训时间,各单位每月组织执法人员日常学法时间不少于两天。鼓舞执法人员参与其它组织或机构举办的专业培训班。二是激发学习热忱。市农委每年将实行不同形式,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的法律学问考试、法律学问竞赛或执法技能比武等活动,以检验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状况,各单位也要组织各种活动,激发执法人员的学习热忱,考察培训效果。三是建立考试档案。要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完成状况、学习成果都要记录在案,作为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和任职晋升的重要内容和依据之一,不按要求参与学习培训或连续两次参与培训仍不适合执法岗位的人员实行调离执法岗位的淘汰制,确保农业执法队伍的整体素养。各单位培训规划和各年度培训状况要准时报市农委法规处备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与职业考试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