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平安职责 1、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等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平安生产方针、政策贯彻落实;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对所分管的部门负直接领导责任;3、制定分管领域年度平安生产工作方案,并逐条抓好落实;4、经常开展分管领域的平安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平安隐患;5、组织分管部门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平安教育,落实平安生产工作的奖惩规定,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6、注重职工平安生产条件的改善,依法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平安与健康;7、定期组织所分管部门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8、按要求完成企业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