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责条例感想 习总书记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问责条例在反腐反贪的根底上,将为官乱为、为管不为等都纳入到问责的范围,把一些不完全算是腐败,以往对其无可奈何的领域都管了起来。通过问责,倒逼责任的落实。同时,明确了“终身问责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因此,问责条例也赢得了“史上最严的称号。在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问责条例的出台不仅成为治党、管党的又一利器,也成为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总得遵循,将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 首先,问责,是问责行政的办事规程和行动准那么,既是一个实体的、也是一个程序的、系统的吏治标准。问责条例给党员干部严以用权戴上了“紧箍咒,也让“权力无限大、责任无限小的
2、施政传统观念得到铲除。 其次,广阔党员领导干部要清醒的认识到,问责并不是管党、治党的目的,而是为了让广阔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认清责任、守住底线、拧紧“发条、勇于担当。广阔党员干部更应常思工作之责,时刻绷紧标准用权这根弦,真正做到顶得住歪理、挡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经得住考验。问责干部不作为,将“治庸问责常态化,关键是要推动干部有位有为,让问责传导压力、倒逼问题解决,形成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气氛,激发干事创业的持久活力。 以最严问责念好从严治党的紧箍咒,充分发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作用,在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同时,更要让领导干部产生危机意识,自我加压,主动履责,把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