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企业现金管理制度 企业现金管理制度 为加强现金管理,标准现金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培训中心。 一、使用现金范围 1、培训中心广告费。 2、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医药费和其他劳务报酬。 3、差旅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 4、司机的车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行车费。 5、员工工伤事故、生活困难、突发事件和临时借款。 6、小型维修费及所需的零配件等其他材料费。 除以上支付现金外,出纳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局部,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校长审批。 二、库存现金 1、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22元,
2、超额局部和每天的培训收入必须及时存入银行、不准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款项(即坐支)。 2、培训中心现金必须存放在保险柜内。 3、出纳员到银行存、取现金时,经校长审批。 4、工资以每月出纳人员用网上银行发到员工的工资卡。 三、现金支付 任何资金支付都须有完整的审批手续。 1、公司员工(借款人)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借款人的领导签字,方前方可借支,借款金额超过元,须经校长批准。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借款人的当月工资中扣除;如借款人当月工资缺乏以扣还借款的,那么在下月工资中继续扣除,依次类推,直至扣还 全部借款时止。 2、日常零星开支凭费用单经校长批准可以报销。 四、财务部职责 1、出纳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簿,逐笔记载现金收付,每日核对账款是否相符,每月核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做到日清月结。 2、会计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员的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如有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3、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4、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 5、不准保存账外公款(即小金库)。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