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镇三中财产保管室平安制度 (一)认真办好财物进库发放登记手续。定期核对帐物,做到帐物清楚相符。 (二)财产保管室严禁烟火,非本室人员不得入内。 (三)保管室堆放货架要牢固整齐,有间距,周围通道应保持畅通。做好物品防蛀防霉工作。 (四)定期检查本室的消防设备及防盗设施,确保其完好性。 (五)本室内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预防第一,平安第一。 (六)离开保管室随手关门,工作结束后做好室内检查,关闭所有门窗和电源。 (七)假设发生意外,财产保管员即为直接责任人。 第1页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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