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省民营暨中小企业资信评级工作指引 资信评级工作程序 前期准备阶段 向被评对象发出资信评级资料清单 与被评对象接触,指派评级小组; 评级小组并进行前期研究; 被评对象按资信评级资料清单准备资料。 现场调查阶段 核对被评对象按资信评级资料清单提供的资料,针对资料中存在问题与被评对象的有关领导及部门访谈; 评级小组针对资信评级资料清单之外的有关问题与被评对象的有关领导部门访谈;考察生产现场和工程建设现场。 签订资信评级协议书; 分析评级阶段 数据处理; 资信分析,写出资信评级分析报告; 初步资信评级,写出资信评级分析报告。 决定资信等级阶段 评级小组向资信评级委员会报告; 资信评级委员会讨论确定
2、被评对象资信等级。 与被评对象沟通阶段 向被评对象发出资信评级报告,其中包括资信等级证书、资信评级分析报告、资信评级分析报告; 被评对象在收到资信评级报告七日内对评级结果无异议,即视评级工作结束,否那么被评对象可一次性提出复评要求,并提供补充资料,本公司将重复有关评级过程,给予复评,复评结果即为最终结果; 按本公司制度要求,评级小组将征求被评对象对资信评级报告的保密要求,然后将在人行征信网刊登评级结果和资信评级报告; 如被评对象自行向社会公布评级结果,须按评级协议的有关规定,按本公司公告格式刊登。跟踪评级阶段 评级工作结束后,不断跟踪被评对象资信等级变动情况,被评对象应按资信评级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定期向评级公司提供有关资料,评级公司将指定评级分析员保持与被评对象的经常联系; 如被评对象的资信状况变化超出一定范围(资信等级提高或降低),评级公司将按跟踪评级程序对被评对象进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结果将及时在人行征信网上公告。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