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版工伤保险条例解读:鉴定争议处理程序简化 2023年底,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工伤保险条例(条例)自2023年1月1日施行以来,对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风险,标准和推进工伤保险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国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由条例实施前的4575万人增至2023年9月的1.58亿人,其中农民工6131万人.条例实施至2023年底,认定工伤420万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1080万人次,享受伤残津贴和工亡抚恤待遇434万人。近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开展,工伤保险制度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例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2、的职工工伤政策不明确;工伤认定范围不够合理;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复杂、时间冗长;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偏低等,这些问题都需要从制度层面加以解决、完善。新条例修改的主要方面为了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健全工伤保险制度,国务院对条例作了几处修改:一是扩大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二是调整了工伤认定范围;三是简化了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四是提高了局部工伤待遇标准;五是减少了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工程,增加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工程等。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扩大2023年,原劳动保障部、原人事部、民政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
3、,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不属于财政拨款的两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的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作了明确规定。但对这两类之外的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问题未作规定,交由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目前多数地方未作规定,已出台的规定也不统一。为了解决这局部职工的工伤政策不明确、不统一的问题,条例扩大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将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纳入工伤保险适用范围。2023年1月1日新条例施行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
4、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需参加工伤保险。认定范围有所扩大条例对工伤认定范围作两处调整:一是扩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将上下班途中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事故伤害,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纳入工伤认定范围,同时对事故作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限定;二是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调整了不得认定工伤的范围,删除了职工因过失犯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导致事故伤害不得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增加了职工因吸毒导致事故伤害不得认定为工伤的规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简化条例增加了工伤认定简易程序,规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明确了再次鉴定和复
5、查鉴定的时限按照初次鉴定的时限执行;取消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规定发生工伤争议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待遇标准提高目前局部地区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过低,最低地区为三四万元,全国平均为10.24万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过低,不仅难以保障工伤职工及其供养亲属的根本生活,也影响了用人单位的参保积极性。为此,条例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以2023年数据计算,约为34万元。为了防止工亡职工与伤残职工待遇相差过大,根据工伤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决定在提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的同时,适当提
6、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1级至4级伤残职工增加3个月的本人工资,5级至6级伤残职工增加2个月的本人工资,7级至10级伤残职工增加1个月的本人工资。减少用人单位支付,增加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为了进一步发挥工伤保险基金的作用,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条例作了两处修改:将原来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为了加强工伤预防,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决定将工伤预防费用增列为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工程,主要用于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同时,为加强对工伤预防费的管理,保证专款专用,真正发挥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作用,条例规定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方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