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产品质量平安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平安法水产养殖质量平安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保障我xx水产品质量平安,提高我xx水产品市场竞争力,本xx会员郑重承诺自觉遵守如下条款: 一、水产养殖生产按照国家有关养殖技术标准要求操作。 二、水产养殖池塘的进排水系统分开,养殖用水符合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1-2022)等标准,决不使用不符合水质标准的水源。定期检测养殖用水水质。养殖废水达标排放。 三、水产养殖使用的种苗、饲料、渔药符合国家或地方质量标准。 四、决不使用无产品质量标准、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决不使用变质和过期饲料;决不
2、使用假、劣兽药及农业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其他化合物和生物制剂,不将原料药直接用于水产养殖。 五、严格按照水产养殖用药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或在水生生物病害防治员的指导下科学用药。使用药物的水产品在休药期内不得销售。 六、如实填写水产养殖生产记录,记载养殖种类、种苗来源及生产情况、饲料来源及投喂情况、水质变化等内容。水产养殖生产记录保持至该批水产品全部销售后2年以上。 七、如实填写水产养殖用药记录,记载病害发生情况,主要病症,用药名称、时间、用量等内容。水产养殖用药记录保存至该批水产品全部销售后2年以上。 八、销售的养殖水产品符合国家或地方的有关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决不销售。销售自养水产品附具产品标签,注明单位名称、地址,产品种类、规格,出池日期等。 九、自行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部门组织的养殖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样检测。 十、本xx郑重承诺。对因违反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条,而造成的水产品质量平安事故的,愿意接受处分和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xx单位 法定代表人(理事长):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