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县区经济开展软环境建设考核评议方法 一、指导思想 围绕县委、县政府加强经济开展环境建设的要求,突出转变作风促效能,优化环境促开展的主题,以提高效率、优化效劳、标准行政行为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那么,坚持考核与评议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做好软环境建设考核评议工作。 二、考评对象 全县列入四个文明考核的所有单位和未列入四个文明考核的重点巡查单位为考评对象,分三个系列考核:第一系列为党群、人大、政协、法、检、军系列;第二系列为政府系列;第三系列为乡镇系列。 重点巡查单位(政府工作部门、履行局部行政职能或执罚执收单位和相关效劳单位共64个):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平安
2、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文化播送新闻出版局、县司法局、县开展和改革局、县统计局、县物价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民族事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方案生育局、县审计局、县环保局、县旅游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消防大队、县体育局、县外资外援办、县文物局、县房管局、县工商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人民银行XX县区支行、县乡镇企业局、县农机局、县畜牧水产局、县气象局、县移民局、县就业效劳管理局、县社
3、会劳动保险管理效劳局、县机关社会保险管理局、县医疗生育管理效劳局、县工伤保险管理局、县规划办、县地方海事局、县公路管理局、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县粮食局、县卫生监督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武溪工业园、浦市工业园、县电力局、县自来水公司。 三、考评方式及内容 软环境建设考评实行百分制,考评由日常工作、巡查工作、明查暗访、集中评议和加减分工程五局部组成。实行扣分制考核,单项扣分不封顶,大项扣满该工程的全局部值后,不再扣分。综合得分按日常工作20分、巡查工作40分、明查暗访20分、集中评议20分及加减得分进行汇总。集中评议与当年纳税人评议工作一并进行。 (一)
4、日常工作(20分) 1、制定本年度软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并上报到县优化办。没有制定的扣2分。 2、成立组织机构,有专(兼)职人员。没有的扣1分。 3、开展转变作风促效能,优化环境促开展承诺活动,班子成员承诺书要公开上墙,干部职工承诺书要交各单位备案。班子成员承诺书没有上墙公开的每人次扣1分,干部职工承诺书没有备案的每人次扣1分。 4、具有行政管理、执法和效劳职能的部门应当根据本部门实际制定软环境建设的规章制度和行业禁令,同时上报到县优化办。应当制定而没有制定的扣3分。 5、按照要求上报有关材料。逾期上报的一次扣0.5分,不报的一次扣1分。 6、及时处理群众和基层来电、来信(含网络)、来访,并做到
5、件件有记录、有结果、有书面反响。因没有及时处理或不实事求是处理而导致越级投诉的,发生一次扣1分。导致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一次扣2分。 7、对上级部门交办、转办的事项应及时处理。凡未按要求处理的扣1分。处理不及时的扣2分。 (二)巡查工作(40分) 县优化办负责组织,组成七个巡查组,每组由一名纪委常委负责,对重点巡查单位的软环境建设进行一季一巡查一通报,对做得较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对做得较差的单位通报批评。每季巡查的分值为2023分。第二、第四季度的巡查结果作为重点巡查单位当年纳税人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和执罚执收单位行风评议活动中自评环节和问卷测评环节的计分依据。 巡查的具体安排与内容如下: 第一季度
6、巡查。落实六项制度情况。 采取各巡查组交叉检查的方式,对重点巡查单位落实六项制度情况,即落实首问责任制、一票收费制、全程代办制、限时办结制、检查报批制和责任追究制情况。具体考核内容见关于推行六项制度进一步优化经济开展环境的通知(泸发(2023)20号)文件,有关要求由县优化办在巡查前下发给各巡查组。 第二季度巡查。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政风行风建设单位自评。 各巡查组对各组内重点单位的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政风行风建设单位自评工作进行巡查。单位自评的内容、程序和要求等按上一年度的纳税人评议职能部门和执罚执收单位行风评议活动方法进行。 第三季度巡查。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及关于加
7、强经济社会开展软环境建设的假设干意见(州发(202223)2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优化经济开展环境工作机制的意见(泸发(202223)33号)文件的落实情况。 采取各巡查组交叉检查的方式,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由县优化办在巡查前下发给各巡查组。 第四季度巡查。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及软环境建设问卷调查。 各巡查组对各组内重点单位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并开展软环境建设问卷调查。问卷调查采取向企业代表、个体工商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界人士、特邀监察员、机关干部、社区代表(居民和村民代表)、退休工人、退休干部、县级领导等人员发放问卷200份的方式,对所有考核单位进行问卷调查。
8、 (三)明查暗访(20分) 明查工作每季度与巡查工作同时进行。暗访工作采取每季度不定期到各单位检查的方式,并到软环境建设监测站(骨干企业)了解情况。明查暗访人员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和相关单位人员及县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作风监督员组成。明查暗访每季至少查处两个负面典型,并在24小时内在适当的范围内予以公开,到达问责的,由相关部门进行问责处理。每季度明查暗访为5分,在明查暗访中发现问题的每件次扣2分,明查以通报为准,暗访以暗访组提供的资料为准。 明查暗访的内容如下: 1、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重点工作内容由两办督查室提供)。 2、开展转变作风促效能,优化环境促开展承诺活动情况。 3、工
9、作纪律方面,包括上班上岗纪律、会风等。 4、办事效率、效劳态度等。 5、涉企检查、执法、收费及行政审批等工作是否合理合规。 6、投诉件的跟踪办理,批评意见及建议的处理情况。 7、各项有关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如人情宴请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公车使用的相关规定等。 8、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如教育乱收费、未成年人上网、医德医风问题等。 (四)集中评议(20分) 集中评议由县优化办负责组织,于每年12月2023日前完成。评议内容为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政务公开和制度建设、工作效率和效劳质量、工作作风和行业自律等方面。评议人员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界人士、软环
10、境监督员、特邀监察员、机关干部等200名以上评议代表以无计名的方式对评议单位进行测评。 (五)加减分工程设置 加分工程: 1、在软环境建设巡查中获通报表扬的一次加2分。 2、在软环境建设中,因某项工作较为突出在县、州、省范围内进行推广的,分别加2、4、6分。 3、在当年纳税人评议活动中被评为州满意单位的加2分。 4、各部门自行查处影响软环境建设问题,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每件次加2分。 减分工程: 1、在软环境建设巡查中被通报批评的一次扣2分。 2、因违反软环境建设相关规定,被县以上新闻媒体曝光并被查实的,一次扣2分。 3、被评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当年内因行政效能和软环境等问题受到县级以上纪检监
11、察机关立案进行党纪政纪处分的,一次扣4分。 4、在当年纳税人评议活动中被评为州不满意单位的扣2分,被评为州最不满意单位的扣4分。 四、考核结果 及运用 (一)优化经济开展软环境考核结果,作为单位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业绩评定、干部的选拔任用和部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单位考核的综合得分作为四个文明目标考核中优化经济开展环境项的得分依据。 (二)依据综合得分确定等次。评议结果分为满意、根本满意、不满意、最不满意四个档次。第一系列得分排在前3名、第二系列得分排在前12名、第三系列得分排在前3名且综合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单位为满意单位;第一、二、三系列得分排在后3名且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的单位为不满意
12、单位,50分以下的为最不满意单位;其他为根本满意单位。 (三)被评议单位当年内假设有干部职工因损害经济开展环境或群众利益被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被有关部门组织处理的,单位定为不满意单位。 (四)被评为不满意、最不满意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属垂直管理的单位,结果通报上级管理部门。 (五)对社会反映强烈、软环境建设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不满意单位或连续两年被评为最不满意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就地免职;属垂直管理的单位,向其上级管理部门建议进行组织调整。 五、考核纪律 在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员、考核对象、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严禁弄虚作假,向县优化办提供虚假数据和情况; (二)严禁干扰和阻碍考核工作; (三)严禁泄露考核机密; (四)严禁吃拿卡要。 对违反上述纪律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依照有关党纪法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组织领导 县优化经济开展环境领导小组负责对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由县优化办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及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 七、附那么 本考评方法由县优化经济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9页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