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品(库)平安要求 1 易燃易爆品(仓库)应远离其它建筑物,通风要良好。仓库周围应有围墙并装置大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2 仓(品)管工作人员必须了解所管物品的平安知识。严禁烟火,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和铁器等带入库内。 3 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别存放在专用仓库中,不得随意乱放。存放电石应注意防潮。 4 库内不得同时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和其它物品,亦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数量。 .5 仓库必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过期变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处理。 6 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收发物品要有严格的登记手续。 .7 必须配备充分、完好、合用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方便的地方。 .8 仓库内不准用一般的电机、电气设备、必须按设计标准采用密闭防爆型设备。并要定期检查,确保平安,仓库人员不得拆卸。 .9 予警系统必须良好,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10 运送各种易燃、易爆物品时,盖要拧紧,容器要竖直放稳。运送人员禁止吸烟,沿途须距离火种5米以外。运送电石时,先要把桶盖松开放出气体,中途注意防潮,雨天不准装运电石。 11 各种压力气瓶的存放、使用和运输,必须遵守国家气瓶平安监察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