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节约集约用地现场工作会议材料 在全市节约集约用地现场工作会上的讲话 市国土资源局明才(202223年8月) 同志们: 土地是民生之本,是开展之基,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工作,继2022年2023月2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2228号)之后,又于2023年8月31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2331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31号文件精神,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省政府办公厅于202223年2月14日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土地调控政策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22232号)。这些文件的发布实施,使我国的土地政策发生
2、了巨大变化。 当前,我市正处于经济的快速开展时期,对土地的需求十分旺盛。如何破解用地难题,消除土地制约瓶颈,真正把市委九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程主基调落到实处,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课题。我认为,土地作为宏观调控的闸门,严在哪里,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规划。要想合法取得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规划必须通过规划调整来解决。二是用地方案。要想依规报批用地,必须取得指令性方案用地指标。三是根本农田。除国家、省重点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用地外,均不得占用。现在我们经常听到一些地方讲:工程引来了,就是落实不了地,无法推进。实事求是地讲,有些工程确实有土地方面的原
3、因,主要是在国家采取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政策的大背景下,由于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现行的土地供应政策,自然就不能供地了。但这绝不是工程上不去的决定因素,关键的问题是一些工程在选址问题上很多因素没有考虑进去。如:符合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需要调整规划能不能实现。涉及不涉及根本农田。符合不符合产业政策。用多少地合理。方案指标如何去解决。我想这些应是我们上工程考虑的问题。 下面,按照市政府这次会议的安排,围绕上述问题,我就贯彻落实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利用国家土地政策破解我市用地难题讲几点意见,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有助于我们工程建设和合理用地。 一、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 所谓规划调整是指根据社会经济开展需
4、要,在不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开展方向和建设用地、耕地等主要用地规模及总体布局的前提下,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的局部变更。 (一)可以申请规划调整的工程范围。主要包括。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的大型能源、水利、交通等根底设施建设用地需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权限内的,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除此以外,列入或为实施省级以上政府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及专项规划、行业开展建设规划、区域开展规划、方案的工程;列入或为实施市级以上政府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的工程;列入或为实施市级以上政府
5、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重大根底设施工程;军事、卫生防疫等具有特殊选址要求的建设工程;县(市)城市建设,涉及城市规模和布局变化的且不涉及占用根本农田的;符合布局集中、用地集约和产业集聚原那么的,由设区市以上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一般生产性建设工程,不涉及根本农田的,均可申请规划调整。 (二)规划调整的根本方法。为实事求是地解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适应经济开展需要的问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我省规定了三种规划调整的方法。一是按工程进行规划调整。这种方式只适用于能源、水利、交通、矿山、军事设施等单独选址的工程建设需要调整规划。二是集中进行规划调整。即通常说的优化布局调整,是指将
6、零散的规划建设用地集中到近期需要用地的区位,使规划建设用地集中连片,从而满足城市、村庄及独立工XX县区近期建设用地的需要(市装备机械制造工业集聚区用地采取此方法解决)。这种规划调整方式的特点是不带工程进行规划调整,一次可调整出多块土地,既能提高工作效率,又符合工业用地、商业效劳用地、商品住宅用地及其他经营性用地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要求。三是按方案进行规划调整。这种方式主要是解决在土地利用规划修编批准前,一些地方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已经使用完毕,需要经过预支规划指标解决工程建设用地问题。但预支规划指标时,预支规模必须控制在土地利用年度方案内,空间结构必须符合新修编的规划大纲或者规划意图。预支的规
7、划指标,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中核减。 二、关于建设用地预审 建设工程用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工程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工程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一)预审管理。需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开展和改革等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由该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需核准和备案的建设工程,由与核准、备案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 (二)预审申请。需审批的建设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需核准、备案的建设工程在申请核准、备案前,由建设用地单位提出预审申请。 (三)预审受理。国土资源部预审的建设工程,由国土资源部委托省国土资源厅受理,其中建设工程占用规划
8、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土地的,由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市国土资源局受理,提出初审意见,转报国土资源部。由省国土资源厅预审的建设工程,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市国土资源局受理,提出初审意见,报省国土资源厅。受上级委托负责初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转报上级。 建设用地单位申请预审,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建设工程用地预审申请表;预审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工程根本情况、选址情况、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需审批的建设工程还应提供工程建议书批复文件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建议书批复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一的,只提供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预审的主要内容。建设工程用
9、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建设工程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建设工程用地标准和总规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方案是否可行,资金是否有保障;属于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建设工程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的修改方案、建设工程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预审时限。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自受理预审申请或者收到转报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出具预审意见。二十日内不能出具预审意见的,经负责预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预审意见。预审意见包括结论性意见和对建设用地单位的具体要求。预审意见是建
10、设工程批准、核准的必备文件,预审意见提出的用地标准和总规模等方面的要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应当充分考虑。建设用地单位应当认真落实预审意见,并在依法申请使用土地时出具落实预审意见的书面材料。核准或者批准建设工程前,未经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不得办理供地手续。建设工程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已经预审的工程,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工程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重新申请预审。 三、关于土地利用年度方案 土地利用年度方案管理一直是土地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2023年国务院31号文件把土地利用方案作为控制用地规模,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指出了新的形势下土地
11、利用方案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新的土地利用方案管理方法,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主体,以参与宏观调控和严格耕地保护为重点,对照原来的土地利用方案管理,实现了三大改变:一是新方法改变了方案指标体系。新体系由新增的建设用地方案指标、土地开发整理方案指标和耕地保有量方案指标三项组成。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包括建设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与以前不同之处,就是把建设占用未利用地也纳入了用地方案管理。二是新方法改变了方案监管方法。工业用地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方案指标不能再与工业工程一一对应。为了适应这一变化,我省采取留出一定比例的用地方案指标,用于省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所确定的重点产业支撑工程和不可预
12、见的重大建设工程用地,其余指标下达各设区市和扩权县,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建设用地。 今年,省里直接下达给我市用地方案指标为4665亩(不包括省里统一安排的重大工程的定向指标和预留的重点产业支撑工程和不可预见重大建设工程用地指标),其中扩权县675亩。预计我们还能争取到省预留农用地指标202300亩左右,未利用地指标3000亩,通过土地置换能解决2022亩,内涵挖潜,利用存量地也在千亩以上,几项加起来近万亩,按每亩投资强度20230万元计算,可以保障20230亿元的投资用地,根本上可以满足用地需求。但是,目前用地指标缺乏仍是影响和制约工程建设开展的因素,最大问题是列入省重点工程不多,争取省预留指
13、标太少。一是今年省下达各市用地方案指标63240亩,省下达我市指标只有4665亩,低于全省平均数120234亩,指标数位于全省位。造成指标少的主要原因是,省下达各市用地方案指标主要依据各市今年预报的工程确定的,由于我市工程少,特别是大工程、重点工程少,省给我们安排的用地方案指标也就少。二是今年省留重点工程定向方案指标65220亩(下达指标时已经安排完毕),占全省新增建设用地方案总数的38.8%,比下达各市用地方案指标总数多1980亩。但我市只有3个工程列入了省重点工程,省安排定向方案指标390亩,使用省重点工程指标数量位居全省末位,远不如其他市一个县的用地方案数量。三是今年省留重点产业支撑工程
14、和不可预见重大建设工程39540亩,占全省新增建设用地方案总数的23.5%,主要用于列入省政府和省发改委重点产业支撑工程和不可预见重大建设工程,由于我市大工程落地难度较大,一些中小工程达不到省重点工程的标准,多数工程不能列入省重点工程范围,使用省控指标的数量也远远落后于其他市。为了弥补用地方案指标缺乏,最近,我们通过实地调查,认真筛选了8个重点急需的生产性工程和急需建设的城镇根底设施建设工程,总用地5673.20237亩,拟请省政府批准使用省预留方案指标,以缓解我市用地方案指标缺乏的现状。下一步,希望市、县要进一步加大工程谋划力度,通过向省汇报、积极跑办,争取有更多的工程能够列入省重点,使用省
15、预留方案指标。 四、关于土地置换 当前,城市建设用地匮乏已成为困扰各地经济开展的主要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2331号文件)精神,今年2月,XX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土地调控政策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22232号),其中在深入推进存量挖潜和集约用地条款中明确了“已经依法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或者建设用地使用证的土地,可以置换;1996年土地利用现状图标为建设用地且实际勘察结果为工矿废弃地的土地,有关市、县政府在缴纳一定费用后,可以用于置换。置换后新的建设用地应中选址在根本农田之外的土地。实行土地置换要严格遵循不占用根本农田、耕地和农用地不减少、建设
16、用地不增加的原那么,严格执行国家的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供地方式,需要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符合规划调整条件。省国土资源厅为标准土地置换行为,对2023年制定的土地置换方法进行了修订,并于3月27日正式下发。 (一)土地置换程序。土地置换由两局部组成,第一步是对原有闲置建设用地的复垦;第二步是对拟置换的集体土地报批。 1、土地置换工程的立项。由县(管理区)国土资源局对拟复垦的原有建设用地进行调查摸底、筛选,确定复垦地块。由市国土资源局向省国土资源厅直接申请,省国土资源厅接到申请后,对复垦地块进行实地勘察,出具批准立项报告。审核的内容:一是是否依法取得了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建设用地使用证(如已批已用的砖瓦窑、旧村址、已批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