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财产治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分类与计价 1、医院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八大类。(1)房屋及建筑物类;(2)珍贵仪器设备;(3)一般专用设备类;(4)家俱类;(5)被服装具类;(6)交通工具类;(7)图书类;(8)其他设备类。 2、固定资产的价值不能随意确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方案。 (1)新建、购入和调入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价的调拨价入张。购入和调入所发生的运杂费,不计入资产原值,可直接列支有关科目。 (2)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工料费,计算入帐。 (3)无偿调入和旧有固定资产,如无法查明原值,可估价入帐。 (4)调出、变卖和报废的固定资产经院领导批准后,均可帐面原值销帐。 二、固定资产核算的内容和方法 1、医院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应设置“固定资产总帐科目。本科目下设八个一般明细科目。 2、本科目属资金占用科目,核算固定资产原始价值的增减变动情况,本科目借方登记固定资产的增加、盘盈,贷方登记固定资产的减少、报废、盘盈、余额反映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 3、固定资产购入应及时验收入库、分类、编号、登记入帐。交付使用,应建立使用分布卡片。 4、固定资产定期、不定期进行盘点,经常深入实际了解和把握固定资产新旧程度和完好状况及使用状况都有重要作用。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