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万峰湖水域网箱养殖管理制度 XX县区万平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财务管理制度 一、本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的资金管理规定,接受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导和成员监督。 二、财务人员必须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对专业合作社资金进行管理,做到资金使用合理、节约使用。 三、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合作社领导审批与会员监督制度。 四、500元以内由理事长决定,500元以上由合作社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五、合作社设一名会计,会计应根据合作社规定的具体要求处理财政往来和记帐,并妥善保存所有会计凭证、簿和相关资料。 六、会计帐目设总帐、明细帐、分类帐,并按月上报月报。 七、资金收支情况,以凭证为本。每发生一次资金镅支活动必须要有可以证明本项收支业务真实性的凭证,支出凭证必须有理事长签字方为有效。 八、成员交纳的会费,应予适册登记,半年公布一次帐目,并接受成员监督。 九、一切往来帐目,均应如实入帐,依法使用、专款专用,并将使用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呈报。 十、合作社资金严禁挪用或借用,如出现挪用或借用的 情况,合作社除必须追回所用资金外,一切责任由当事人人自承担。 XX县区万平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2023年12月5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