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科技创新能力培养工作奖惩制度 一、信息、实验教学评价奖惩方案 (一)获奖必要条件 学校信息、实验教学必须具备如下根本条件才能获奖: 1、按教育体育局要求及学校开展规划装配学校信息、实验仪器设备; 2、信息、实验仪器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3、小学科学实验演示率达20230%,分组实验开出率XX县区班级到达90%以上。 (二)奖励方法 对到达根本要求的班级经过进一步综合考评,根据综合考评结果,第一类班级评14个信息、实验教学先进班级,其余每个类别学校评12个信息、实验教学先进班级,由学校颁发奖牌。 (三)处分措施 主观成心删减实验教学,经批评教育不及时改正,违反实验操作规程,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因
2、管理不当导致信息、实验仪器设备失窃或大量非正常损坏,校长、主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评优评先,损失特别重大的,还将按失职渎职进行严肃处理。 二、科技创新活动评价奖惩方案 (一)获奖必要条件 班级科技创新活动必须具备如下根本条件才能获奖: 1、班级有年度科技创新活动方案、方案、内容、制度、总结、记载; 2、长期坚持校内群众性的科技创新活动,学生参与面到达40%以上; 3、每年举行一次班内科技创新活动比赛; 4、在市科技创新活动中无弃权行为。 (二)积分工程 1、参加市科技创新活动获一、二、三等奖,按每人次3、2、1分为学校记分; 2、参加州科技创新活动获一、二、三等奖,按每人次6、4、3分为学校记分; 3、参加省科技创新活动获一、二、三等奖,按每人次12、8、6分为学校记分; 4、参加国家科技创新活动获一、二、三等奖,按每人次15、14、13分为学校记分;(同一作品按最高等次记分,不重复记分) (三)奖励方法 在满足各项根本条件的根底上,根据生均积分上下,第一类班级评14个科技创新活动先进班级位,其余每个类别班级评12个科技创新活动先进班级,由学校统一颁发奖状。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