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园欺凌治理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322号)及庆教法【2023】 241号文件精神要求,特制订南庄九年制校园欺凌工作管理制度,望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严格执行。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校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的教育活动中,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网络、器械等,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到达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都算校园欺凌(暴力)。 一、治理目的。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标准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在校生,在校园内,学校组
2、织的校外活动中,上、放学途中。 三、领导小组:组长:张富平 副组长:蔡睿智袁文瑾冯玉龙李王长张元鹏 成员:各班主任及宿舍管理员门卫 四、校园欺凌专项整治责任 1、开展教育 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平安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加强预防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 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3、及时处理 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
3、范围内,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4、监督指导 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加强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学校督导室要对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第一责任人、各责任人沟通,做好记录,必要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5、班主任责任。班主任直接与学生接触,最能及时把握学生动态(1)要利用一切可能时机,对学生加强平安法制教育,把欺凌行为遏制在萌芽之中。 (2)要深入到学生中,及时了解学生中发生的欺凌事件和行为,及时处理,及时向校部责任人汇报。 五、奖惩学校将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欺凌事件的责任人在评比、晋升、绩效等方面,根据学校考核制度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报上级纪检部门、司法机关予以处理。对在教育、预防、发现、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责任人,根据学校考核制度予以奖励 南庄九年制学校 二0一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