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督办企业整改验收工作程序 XX市环境保护局环境 违法挂牌督办企业整改验收工作程序 为了加大对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的执法力度,标准执法行为,使被挂牌督办责任单位严格按照督办要求,认真纠正环境违法行为,落实整改措施。制定本验收工作程序。 一、验收条件 1、被挂牌督办责任单位改正了环境违法行为,按时落实整改措施,到达督办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2、涉及建设工程环境管理违法行为的,需提供环保审批、验收等资料及整改报告。 二、验收程序 (一)提交验收申请 1、按照督办要求,被挂牌督办责任单位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向所在地环保部门提交书面验收申请,所在地环保部门经对其初审认为符合验收条件,根据挂牌级别逐级提交验收申请。 (二)组织验收 1、负责验收(或受委托验收)的环保部门,根据申请确定验收时间,组织验收专家组。 2、验收专家组组长主持验收会议,听取被挂牌督办单位落实情况的汇报。 3、验收专家组现场检查被挂牌单位,按照督办要求逐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其中包括各种法律文书、处分单据和追缴排污费票据等),进行现场质询。 4、验收专家组根据被挂牌督办单位的汇报和现场检查情况进行专家讨论,形成并签发验收专家组意见。 三、摘牌或继续整改 1、经验收专家组验收到达挂牌督办整改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报挂牌部门实施摘牌。 2、对于到期没有完成整改任务的责任单位,由挂牌部门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