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委政务督查总体意见 为做好新形势下政务督查工作,提高政务督查工作质量和水平,促进政府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督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对政务工作开展催促检查,是政府及其部门的重要职责,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的必要手段,也是对领导干部政治素养、执政能力、工作作风和工作业绩的实际检验。今后几年是我区按照“维护省城稳定、开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泉城总体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实现大开展、大跨越的重要时期,经济建设、城市建设与管理和社会事业开展各项任务艰巨繁
2、重,能否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直接影响着全区经济社会开展的大局。新的形势要求我们要把督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构建大督查格局,健全督查通报制度,加大重点工作、重点工程考核力度,推动政府工作全面提速增效。因此,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做好政务督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务督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着眼大局,突出重点,不断加大督查力度,全力推动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目标顺利实现。 二、政务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及决策中需要我区办理落实的事项; (二)国家、省、市、区领导
3、同志批示中需要办理落实的事项; (三)区委、区政府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全区性重要会议、重要文件中需要落实的事项; (四)区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区政府专题会议需要落实的事项; (五)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区政府年度重要工作事项中需要落实的事项; (六)省市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中需要办理落实的事项; (七)区政府领导现场办公、工作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时提出的需要落实的事项; (八)市长(区长)公开 和市长(区长)信箱中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需要办理落实的事项; (九)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需要办理落实的事项。 三、严格政务督查事项办理程序 (一)督
4、查立项。上级来文来件和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以及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年度重要工作事项、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及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中需要落实的事项,由区政府督查室直接立项办理;其他事项经有关领导批准后立项;区政府各部门以区政府名义开展全区性政务督查活动,征得区政府有关领导同意前方可立项。 (二)拟办交办。对已立项的督查事项,由区政府督查室登记、编号,经有关领导签发后,印发督查事项通知单,提出工作要求和办理时限等,交由承办单位办理落实。 (三)跟踪督办。督查事项通知单发出后,区政府督查室要在办结期限内跟踪督办,掌握办理进度。办结期限已过未收到办理情况报告,立即发出催办通知进
5、行催办,直到办结为止。 (四)办结反响。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督查通知要求,明确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并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办理结果。区政府督查室收到承办单位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后,经审查与督查事项要求相符的,按照来文渠道,及时向上级督查机构上报,或以督查事项办理结果报告的形式向区有关领导汇报,或以政务督查的形式在全区发放;经审查不相符的,立即发出重新办理通知,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五)督查调研。对领导十分关注以及关系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区政府督查室督查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深入现场搞好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及时呈报以供领导决策参考。对涉及多个
6、单位、多位领导同志批示的同一事项,区政府督查室要主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协同督查,促进事项的办理落实。 (六)督查通报。在督查过程中,区政府督查室要随时掌握办理情况,对承办单位采取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编发,通过政务督查在全区进行推广。对区政府重要事项办理情况,每季度通过政务督查进行通报。对各承办单位办理督查事项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四、努力提高政务督查工作效能 (一)突出督查时效。区政府督查室、各责任部门和承办单位要增强效能意识,按照“令出督随,狠抓落实的要求,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重要事项的督查工作实行季度报告制度,各承办单位要于每年的4月、7月、2023月
7、的2023日前和次年1月2023日前报告进度情况;区政府重要会议决策事项,各承办单位要于会后2023个工作日内报告落实情况;上级领导同志批示件,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件,区政府领导同志在现场办公、工作调研、工作检查时提出的落实意见、交办事项,承办单位要按照领导批示和交办要求及时办理,除有明确办理时限外,办理结果报告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督查事项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办结的,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方案安排,并续报阶段性结果,直至最终落实。 (二)创新工作方式。要按照科学开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努力在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上不断探索创新有效形式,着力提高督查实效。政
8、务督查除采取 、发函、会议督办等常规方式外,还要深入一线,明察暗访、现场查看、上门督办,准确掌握落实进度情况。要围绕区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搞好督查调研,了解真实情况,找准问题关键,提出对策建议,推开工作落实。要把督查工作贯穿于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及时掌握动态,做到一抓到底,务求实效。要加强与党委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搞好联合督查。要积极探索政务督查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新闻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等相结合的督查方式,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督查合力。 (三)注重办理质量。督办事项要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办理的督查事项,主办单位要积极牵头负责
9、,协办单位要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督查事项的办理工作。各责任单位对承办落实的事项,要做到事实清楚,措施有力,结论准确。督查材料要简洁明了,内容翔实,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原那么上不超过500字,一般性督查报告不超过202300字,重要综合性督查报告不超过2022字。 (四)强化工作考核。区政府督查室每年组织对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的政务督查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内容为:重大决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件落实情况、督查事项反响情况、督查制度建设情况、督查工作组织领导等。区政府督查室将综合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将考核情况予以通报。 (五)严格责任追究。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建立承办政务督查事项责任制,根
10、据内容和职责分工确定承办单位和具体承办责任人,由分管负责人牵头抓好落实;对于紧急和重大承办事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区政府督查室要对区委、区政府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并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督查事项被曲解误办或变通办理的;办理过程中弄虚作假、反映情况不实的;涉及多个部门办理,主办部门不主动协调、协办部门不积极配合而影响工作的,将责令相关部门和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或给予通报批评。对因落实不力,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实行问责处理。 五、切实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政务督查工作政策性、综合性、时效性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督查室要发挥综合协调指导作用,组织好各项催促检查活动;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作为落实区政府决策部署的主体,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但凡区政府文件、会议明确的任务和区领导批示交办的工作,以及区政府督查室转办的重要事项,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办理,对事关大局和落实难度大的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催促落实;区政府督查室和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协作,做到上下一致,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努力把全区政务督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