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员县委组织开展工作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精神,切实加强我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开展党员工作细那么(试行)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开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精神,现就做好开展党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开展党员工作细那么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开展的十六字方针,重点做好高知识群体和各类人才、生产工作第一线、青年中开展党员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在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中开展党员工作,不断提高开展党员工作的整体水平,为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奠定坚实根底。 二、目标要求 (一)全县每年方案开展新党
2、员到达500名常数。每年新开展党员一般占本单位现有党员数的3%左右。 (二)进一步做好在生产、工作第一线的工人、农民中开展党员的工作。当年开展的生产一线工人、农民党员不低于开展总数的40%。农村要立足于把带头致富、带着群众致富的先进分子培养开展成党员,企业要注重在员工中,特别是企业经营管理骨干和技术骨干中开展党员。 (三)进一步做好在青年中开展党员的工作。当年新开展的35岁以下的青年党员不低于开展总数的70%。坚持着眼长远,立足教育,重在培养,个别开展,继续在中学生中扎实开展党的根本知识教育,注意在高年级学生特别是学生干部中开展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及早入手,加强教育,使其在毕业前能顺利参加党组
3、织。 (四)改善新开展党员的文化结构,在农村,开展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不低于开展数的50%;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不低于开展数的80%。其中,大专以上不低于开展数的35%。 (五)重视开展妇女入党,女党员不低于开展总数的35%,其中,农村、企业、教学科研一线的女党员不低于女党员开展数的60%。 (六)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开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严格程序和标准,做好吸收其他社会阶层中先进分子入党工作,不断增强党的阶级根底,扩大党的群众根底。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开展党员工作责任。 做好开展党员工作是党的事业开展的客观需要,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迫切要
4、求。各级党组织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党的x精神,稳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促进党的事业健康开展,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的重要措施,切实提高认识,摆上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乡镇、县级机关部门党委书记为开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书记和组织委员为具体责任人,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按制度办事,严肃纪律,一丝不苟,保证开展党员数量和质量的同步增长与提高。 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党员工作作为“三级联创目标管理的主要内容,做到年初有安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在年度“三级联创目标考核评比中,作为评定“五好乡镇党委、“五好党组织的一条重要依据,
5、凡有连续两年未开展党员的党组织不得参加“五好党组织评选,所在乡镇党委也不能参加“五好乡镇党委评选。 (二)健全制度,确保开展党员工作质量。 一是全面实行开展党员“三公示制度。认真落实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开展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三个环节的公示,党委负责对公示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在预审和检查中,凡发现未经公示的,一律不予审批。 二是认真落实“三推优制度。工会组织、团组织、妇女组织都要根据党的要求,把培养积极分子和推荐优秀员工、优秀团员青年、优秀妇女入党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不断总结“三推优工作的经验,保证质量,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三是扎实推行“三培养制度。各级党组织要扎实开展党员人才工
6、程建设,做好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致富能手中的优秀分子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优秀骨干的“三培养工作,增强党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开展党员中,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但凡长期不开展党员或不按党章和有关制度、规定,违背程序开展党员的,对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成认,切实维护开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三)注重教育培养,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既要按照标准,严格把关,又要转变观念,开阔视野,不搞求全责备,看主流、看开展潜力。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定期考察,记录其成长情况,为开展党员
7、提供依据。基层党委要分期分批抓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集中培训,每年至少举办两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培训内容重点包括党的根本知识、根本纲领、根本理论和根本路线及有关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法律知识,农村实用技术知识,本单位经济开展思路和工作打算等。培训的方式以集中授课为主,辅之以座谈讨论和参观观摩。培训结束后,要对参训人员进行考试,凡考试不合格者,不能被确定为开展对象。在搞好集中培训的同时,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党性锻炼,组织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在工作中要多交任务、压担子,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和考验,增
8、强实际工作能力,为早日成为党的一员打下坚实根底。 (四)严格把握政策,做好其他社会阶层的开展党员工作。 要继续做好在民营科技企业的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中开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公司制企业个人控股股东和其他类型企业的主要个人出资人(以下简称私营企业主)中的先进分子入党纳入经常性开展党员工作。这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要积极稳妥,扎实推进,防止一哄而起;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党员质量。针对私营企业主的特点,在确定开展对象时,要注意考察他们的入党动机、个人历史、政治表现,特别是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表现,同时,还应注意把握以下具体要求:财产来源合法,用之得当,模范守法经营,自觉依法纳税;关心保护员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老实守信,有良好的品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群众公认;积极支持建立企业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组织等群众组织,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在接受预备党员前,基层党委要将开展对象的有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审查,审查合格后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基层党委批准。对那些企业规模较大、跨地区跨国经营或其他情况特殊的开展对象,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县委组织部审批。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权限与接受预备党员的审批权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