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接入冬季采暖的申请 津政办发202223156号-关于做好调整我市居民供热价格工作的通知202223-11-0216:24 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津政办发202223156号 - 关于做好调整我市居民供热价格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今年冬季供热采暖工作已经来临。为缓解供热企业生产经营 困难,确保我市群众正常有序采暖、稳定用热,根据国家政策规 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调整我市居民供热价格工作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我市居民供热价风格整的总体思路是,按照财政、 企业和居民共同负担的原那么,调价措施与补贴措施同步出台,尽 可能地减轻居民因调价而形成的
2、实际负担。 二、采暖期的居民供热价格按供热建筑面积由现行每平方米 20元调整为25元,上调5元。 三、将现行采暖补贴标准由每名职工每年420元调整到520元,上调20230元。企业按上述补贴标准参照执行。 四、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居民,仍维持原方法, 即减半收取集中供热费;对重点优抚和特困救助对象,因供热价 风格整增加的支出,在今年确定联动机制补助标准时一并考虑。 五、在调整居民供热价格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 解释力度,引导社会舆论,争取群众理解,维护社会稳定。 六、请各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密切配合,及时协调解决供热 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供热价格通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