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临时救助应符合的根本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临时救助应符合的根本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京政发(2023)2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海民发(2023)57号)。 一、关于临时救助的申请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救助对象 1.具有本区户籍的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和生活困难补助对象2.具有本区户籍的非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和生活困难补助对象3.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居住在本区的人员 (二)救助程序 第一类: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和生活困难补助对象 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和生活困难补助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社会救助窗口
2、或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办理所需证明材料: XX县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个人申请书; 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张a4纸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低保证、低收入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及银行近一年的进账明细;填写XX省XX县区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提供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医院出具的收费票据原件等相关证明; 交通事故、火灾等突发事件,需要出警记录、事故证明、现场照片等材料; 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第二类。非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和生活困难补助对象申请人需具有本区户籍,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
3、街道社会救助窗口或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办理所需证明材料: XX县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个人申请; 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张a4纸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及银行近一年的进账明细;填写XX省XX县区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填写“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及授权书;提供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医院出具的收费票据原件等相关证明; 交通事故、火灾等突发事件,需要出警记录、事故证明、现场照片等材料; 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三类。非本市户籍,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居住在本区人员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可
4、以个人为单位,向居住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窗口或长期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申请,除提供第二类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居住证。必要时,应协调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配合做好财产核查工作。办理程序同第二类。 对申请救助效劳的家庭或个人,当地街道、镇应当协助其向辖区内的救助管理机构、慈善超市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也可直接向本区各级救助管理机构申请救助效劳。街道、镇应当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结合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对其困难情况进行调查。对经审核符合救助效劳条件的,应及时协调救助管理机构、慈善超市为其提供救助效劳。 二、其他事项 申请人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临时救助,无正当理由的,不予救助。申请人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临时救助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处理。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