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用电管理制度 一、机关干部职工必须节约用电,做到人离灯灭,关闭一切用电设备。严禁使用生活用电炉、电磁炉、取暖器和空调等设备,凡未做到人离灯灭并未关闭设备电源的,对当事人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罚款50元(多人共用办公室,最后离开人员为责任人)。 二、机关干部用电实行按月定量,核定用电指标,按每人每月用电15度标准,超过局部电费由个人缴纳,节约局部归己。 三、在机关大院内的独立单位,另行装表计量,由办公室按月抄表,按月交费,凡拖欠电费的,一律从财政扣除或作停电处理。 四、机关用电管理由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