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育责任奖惩机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规划生育法已年9月正式实施,为建立与人口与规划生育法相适应的“镇负责、村自转、组协作、户落实的管理机制,有效地推动我镇规划生育工作,确保规划生育工作全面达标,经争辩确定,特制订白鹿镇规划生育责任机制,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明确工作责任 1、村委会工作职责 (1)在镇党委政府直接领导和镇计生办具体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2)每月定期召开规划生育专题会,分析本村规划生育动态状况,争辩有效措施,落实本村规划生育工作。 (3)准时、照实向镇政府报告本村规划生育状况。包括新婚、诞生、死亡、抱养等状况。 (4)定期到计生办报表(每月5日到计生办调卡),专干调卡
2、实行签到制,出勤状况纳入年终考评。 (5)负责本村“两检、“四术对象准时到位,术前检前必需由村干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象本人(通知要有回执存档),以确保“四术两检对象人人见面,个个到位。一年“四术两检到位对象总人数将作为年度考核指标。 (6)负责村级计生办公室、环孕检室的建设,做好各项“迎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合格达标。 (7)协作镇计生办开展规划生育执法工作。 2、镇计生办、效劳所职责 (1)负责指导,催促全镇规划生育工作,定期对各村进行计生抽样调查,把握本镇规划生育实际状况和动态,准时精确地向党委、政府供应全镇规划生育状况,负责部署检查,落实各个阶段的规划生育工作。 (2)负责镇计生办的软、硬件
3、建设,指导村室软、硬件建设,确保软、硬件建设达标。 (3)负责对各村违育、违规对象的调查取证及执法工作及对违育对象征收社会抚养费。 (4)效劳所负责做好到位对象的“两检和“四术工作,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做假手术、假“两检;要准时报告漏检名单和“两检中觉察的问题。 (5)搞好效劳所室内软、硬件建设,确保软、硬件建设达标,并做好已婚育龄妇女术前、术中、术后的优质效劳工作,使全镇的已婚育龄妇女享有初级的生殖保健效劳。 (6)认真开展避孕药具“知情选择工作,力争全镇知情选择面到达100%。 3、机关、企事业单位职责 (1)要支配专人管理本单位的规划生育工作,确保本单位干部、职工遵守规划生育政策,按要求协作
4、各镇党委、政府做好本单位规划生育对象及家属的“两检、“四术到位工作。 (2)准时汇报本单位的规划生育状况,协作镇计生办对违育对象的调查取证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 二、工作指标 (1)规划生育率达92%以上。 (2)环孕检到位率达95%以上(以环孕检当日到位对象计算)。 (3)“四术对象到位准时率到达98%。 (4)统计水分把握在6%以内。 以上指标均实行一票拒绝制,未到达要求的年终一律不能评优。 三、纪律措施 (1)对在迎检工作中不到岗到位的(含包村领导、下派干部、村支部书记、主任、包片村干部)每人罚款200元,并在全镇通报批判。 (2)在检查中,如觉察以下状况,分别处以100500元罚款,
5、直至开除公职。 瞒报一例纯女户,村支书、包片干部全部清退。 瞒报一例双全户结扎,村支书、包片干部全部清退。瞒报一例规划外生育对象,挂村领导、村支书、主任、包片干部各罚款500元。 瞒报一例大月份引产,挂村领导,村支书、主任、包片干部各罚款300元 漏报一例应纳入管理对象,挂村领导,村支书、主任、包片干部各罚款100元。 对环孕检对象未通知到位的,包片干部每例罚款100元。 对以上状况,同时赐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全镇通报批判,造成严峻后果的直至撤职。 (3)如因“两检医生未准时供应有关状况,赐予“两检医生罚款50元。医生利用职务之便搞假检查或不履行职责,经调查核实后依法赐予严峻处理。 (4)在检查中,因镇、村软件出问题的,给镇及相关村计生干部每人次罚款1000元,主管领导及村支书、主任各罚款500元。 (5)在省、市、县检查中被评为规划生育不合格村或不合格企事业单位的,当年不能评综合先进,该单位主要领导撤职或降职使用。 (6)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违反规划生育政策的,该单位当年不能评综合先进,并对该单位罚款5000元,单位法人代表当年不得评优评模。 (7)对在上级检查中,村被评为先进单位的赐予嘉奖,给该村包村领导、下派干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主管领导、村专干每人次嘉奖200元;镇被评为先进单位的,给主管规划生育工作领导、 镇计生办每人次嘉奖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