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人员聘用及管理制度 1 目的为加强驾驶员、押运员的聘用及管理,提高驾驶员、押运员的整体素质,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品车辆的驾驶员、押运员的招聘和管理。3 责任人员招聘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4 内容与要求4.1 遵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对从业人员进行聘用和管理。4.2 聘用人员条件4.2.1 聘用驾驶员应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3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并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货物)从业资格2年以上;4.2.2 驾驶员年龄在25周岁至55周岁,须持有汽车驾驶证2年以上持有危险货物从业资格证,具备拟聘驾驶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4.2.3 押运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55周岁以下,持有押运证,具备拟聘押运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4.2.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保守工作秘密。4.2.5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爱学习应变能力较强。4.2.6 正式录用前要接受相关法规、平安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的应急措施,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前方可录用。4.3 聘用程序4.3.1 招聘:根据方案人数,招聘所需驾驶员、押运员。4.3.2 考核: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对应聘驾驶员、押运员进行危险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所承运危险化学品的
3、理化特性、应急救援措施等进行培训并考核。并对应聘驾驶员进行驾驶技术考核。技能评定合格后,可进入医院进行准入岗位前常规体检。4.3.3 录用入职:经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办理入职手续,进行上岗前平安教育,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录用,签定劳动合同和责任书。4.3.4 续聘。公司对聘用人员应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主要依据。根据考核结果和工作需要,聘用到期后,如需续聘,重新签订聘用合同。4.4 聘用待遇4.4.1 公司按驾驶员工资标准给付工资。4.4.2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为所聘用的人员办理社会保险。4.4.3 按公司的平安风险规模、范围、应交纳一定的“平安风险管理金,金额按不同车辆类
4、型分别核定,重大型1万元,中型0.7万元,轻、微型0.5万元,平安风险管理金交纳不计息,聘用管理期满,经公司确认无责任事故和违约责任全额退还。4.5 日常管理4.5.1 严格遵守各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及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行为。4.5.2 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记录准确可靠。4.5.3 工作中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不能消除的要及时向领导反响并采取必要的平安措施,发生事故如实及时上报。4.5.4 严格执行驾驶员、押运员的持证上岗规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作业。险情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4.5.5 保护和正确使用岗位设备、工具、防护器具和消防用具。4.5.6 参加平安活动,积极提出有关平安生产合理建议,实现平安运输。5 相关记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台账劳动合同岗位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