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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棉花质量监管和市场专治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sc****y 文档编号:1690065 上传时间:2023-04-22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8.7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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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棉花质量监管和市场专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棉花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无证加工、掺杂掺假、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加工设备和偷税漏税、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行为,确保棉花市场有序经营,按照省政府和XX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从9月上旬开始在全市开展棉花质量监管和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此次棉花质量监管和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为指导,以整顿和标准市场经济秩序为目的,根据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14号令)和棉花加工资格认定与市场管理暂行方法(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第49号令)要求,针对我市棉花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用三个

2、半月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市棉花市场进行一次专项整治,保障广阔棉农的合法权益,促使全市棉花产品质量明显提高,棉花市场经营秩序得到有效治理。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把无证加工、掺杂掺假、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加工设备以及在经营中偷税漏税、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行为作为工作重点。 (一)收购环节查处重点 对收购单位要核查其是否具备收购场地、储存场地、检验设备和质量检验人员;重点检查收购单位在收购时是否有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欺诈性坑害棉农的计量违法行为;是否执行棉花标准和质量验收“五定制度(即定衣分、定品级、定长度、定水份、定杂质);是否按照国家检验标准,排除异性纤维后确定棉花的类别、等级、数量;

3、是否做到不压级压重、不抬级抬重、不混等混级,不收含水量超过规定标准的棉花;严禁收购、置放混等混级和不排除异性纤维的棉花;严禁掺杂掺假。 (二)加工环节查处重点 在加工环节,要重点查处加工单位是否有属于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两小一土棉花加工设备(即小于202300毫米的皮辊机、小于80片锯齿轧花机和压力吨位小于200吨的土打包机);是否具备合法的生产加工设备、场地、棉花检验设备和符合要求的质量检验人员等条件;加工时是否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杜绝掺杂掺假;是否严格挑捡并排除异性纤维;成包皮棉外包装标识是否标准;质量标识是否与实物相符;加工成批后,检验证书、码单是否标准。 (三)销售环节查处重点 在

4、销售环节,要重点查处在销售时是否货证同行;棉花进入棉纺企业后,是否接受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的公证检验和监督检验;棉花类别、等级、净含量是否与质量凭证、标识相符;是否属无证调拨;检查成包皮棉外包装标识的工程是否标准;检查销售棉花是否排除异性纤维。必要时,按规定进行监督性抽样检验。 (四)税收环节查处重点 查销售加工企业是否具备税务登记手续,加工销售环节中的产品数量是否与开具的发票一致,是否建有标准的生产销售账薄,是否有偷税漏税、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行为。对掺杂掺假的棉花加工单位,国税、质监部门执法人员要联合进厂进行查处。 (五)区域查处的重点 由于国家质检总局、省纤检局已将我市列为全国、全省的棉花整

5、治重点区域,XX省国税局把枣阳棉花企业税收监管列入重点管理行业。此次棉花质量监管和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将琚湾蔡阳及周边区域的棉花经营单位列为全市重点查处的区域,不留死角,禁止搞地方保护主义。各地政府要组织专人专班,联合质监、工商、国税、供电、工商等部门,开展全面市场整治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阻碍棉花专项整治工作。如有违者,将依法追究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此次棉花质量监管和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15日,集中用三个半月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3年9月

6、1日至2023年9月15日):市棉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辖区内棉花收购、加工和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并逐一登记造册。 (二)整顿治理阶段(2023年9月16日至2023年11月25日):根据排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予以关闭取缔、停产整顿、限期整改和行政处分。停产整顿和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关闭取缔。要集中力量铲除掺杂掺假的非法生产、加工窝点,严防掺杂掺假的棉花流入市场,严厉查处掺杂使假大案要案。要以检查加工环节为重点,按照棉花加工经营资格中的要求,对加工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资格认定条件的,要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要取消加工资格;发现有“两小一

7、土、掺杂掺假的加工设备要坚决依法查封没收;对以次充好、混等混级、标识与质量不符以及标识不标准的,要责令其立即改正并依法予以处分;对收购、加工、销售经营单位混入异性纤维不予排除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分;对销售后发现质量问题、货证不符、无证调拨的,要依法予以查处。要做好棉纺企业的公证检验工作的监督,要加强对未经公证检验的棉花监督检验,以保证企业的用棉质量;质监部门要会同工商、国税部门做好棉花加工企业资格的重新认定工作,未办理棉花加工经营资格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工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国税部门不予办理税务登记和发放增值税发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3年11月26日至12月15日):市棉花整治

8、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棉花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由于受地域影响,我市棉花资源较为紧张,企业之间不当竞争、掺杂掺假、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有所抬头。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都要维护枣阳经济健康开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切实维护我市棉花主产区形象。 (二)加强领导,统一协调。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棉花质量监管和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外事办主任苏贵明同志、市质监局局长吉守明同志任副组长,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分

9、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由市质监局副局长聂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三)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期制订棉花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到人,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四)严格执行政策,分类施治。要正确处理专项整治工作与经济开展的关系。对掺杂使假的棉花,要坚决予以没收;对小轧花机和土打包机要坚决予以销毁;对已形成一定规模且加工设备状况较好的无证收购加工单位,通过教育帮助等形式,促使其尽快具备收购加工经营条件,步入合法经营的轨道;对非法收购、加工窝点要坚决铲除;对掺杂使假、偷税漏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大案要案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五)强化协调,形成合力。市质监、工商、国税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那么,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市公安、供电等部门要积极配合专项整治行政执法工作,特别是对使用“两土一小加工设备的企业,供电部门要停止供电,使其停止生产,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市播送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单位,要大力宣传国家关于棉花经营的相关政策,加大对查处违法大案要案的曝光力度,强化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气氛。 第6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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