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纪检监察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从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任务,是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党的先进性的伟大实践,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是执政理念的重大创新,也是夯实执政根底、稳固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工作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局部,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实践告诉我们,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落实好“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关键环节。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机构,必须认真按照党中央公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
2、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为构建和谐社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一)纪检监察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要充分发挥反腐倡廉的组织协调职能作用 党风廉政建设搞得好不好,是社会和谐与否的重要标志。在和平建设时期,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反腐倡廉工作,不坚决反对和预防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就不可能有社会的和谐与健康开展。当前全党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通盘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战略任务,针对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和任务分解,积极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催促它们按照各自的职能
3、开展工作等。 一是搞好调查研究,做好组织协调。要围绕组织协调的目标和任务,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展开调查研究,做到心中有数。在此根底上作好组织协调预案,预案内容主要包括协调目标、任务分工、措施和手段、协调效果评估等。比方,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惩防体系主要任务立项分解方案、党风廉政预警机制实施方案、预警信息员制度等。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牵头,把任务和责任分解到有关部门或科室(个人),发挥各自优势,齐心协力完成相关任务。例如,加强与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审计、税务、工商等部门的组织协调,合力查办大案要案;加强与组织、宣传、文化、广电和新闻单位的组织协调,发挥党风廉政“大宣教的作用;加强与政府办、教育、卫
4、生、财政、建设等部门的组织协调,开好政府廉政工作会等。 二是建立健全组织协调长效机制。对一些带有稳定性、长期性又涉及各个层面的工作要切实建立健全组织协调制度。比方,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加强协调配合机制、治理商业贿赂、治理招投标领域的腐败行为、治理干部人事工作中腐败问题等组织协调制度。通过全面整合反腐资源,形成强大的反腐合力,推动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 (二)纪检监察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要充分发挥廉政教育职能作用 构建和谐社会,要立足于提高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执政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是有效预防
5、腐败的重要手段。要坚决纠正反腐倡廉教育是“软任务、“虚功等错误认识,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从思想源头上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是突出重点,切实把廉政教育抓出成效。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必须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领导干部是各级领导班子的重要成员,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骨干和中坚力量,能不能做到廉洁从政、执政为民,将会直接影响到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抓好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可以更好地发挥其示范导向作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要抓住重点内容。要针对带有普遍性和根本性的问题,抓好经常性教育;针对理想信念的问题,经常性开展理论教育;针对法纪观念的问题,经常性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针对心存侥幸的问题,经常性地开
6、展正反典型教育。比方说,市政法纪工委就始终把落实“公正执法,为民执法本质要求作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不断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政法干警的理论政策学习,强化反腐倡廉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紧迫意识。在内容上,坚持抓好“六个教育,即:政治纪律教育、党风党性教育、党纪条规教育、民族政策教育、警示教育、“四反教育(反腐蚀、反渗透、反走私、反吸毒)。在方式上,坚持“六个纳入,即:把党风党纪教育纳入年度政治教育方案、纳入政法干警理论学习、纳入党课教育活动、纳入政法队伍经常性思想教育、纳入廉政报告会内容、纳入年终评比验收。 二是创新教育载体,增强教育实效。灵活的教育方法是提高教育成效的重要手段。
7、要继续运用党课、培训、报告会、文艺演出、知识竞赛、征文、报刊专栏等一些传统的教育形式;不断创新举办展览、专题讨论、摄制电教片、公益广告等新的教育形式;认真探索运用互联网等高新技术,开设廉政网站、网页,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网上舆论疏导和引导。通过不断改进反腐倡廉教育方式方法,增强领导干部和广阔工作者的参与性和互动性,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大力推动廉政文化建设。一方面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建设。坚持把廉政教育贯穿于每名党员干部成长的每个阶段,形成终身教育格局。要以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为阵地,加强对青少年的廉洁意识教育;以入党培训和初任培训为载体,加强对新入党人员和新录用公务员的党风廉
8、政教育;以干部任前培训和廉政谈话为手段,加强对新任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责任意识教育;以中心组学习会和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提醒教育;针对各级各类干部的业务特点制定轮训方案,对各级干部进行定期的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坚持把廉政培训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廉政承诺制度、述职述廉制度等教育形式制度化,通过整合资源,形成立体式教育格局。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的理论研究和探索,开展廉政文化思想,创新廉政理论,努力构建起一个包括廉政观念、廉政思想、廉政理论、廉政文学、廉政法规、廉政风气、廉政作风等在内的廉政文化学科框架,使廉政文化建设得到更高更新的开展。要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
9、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努力使全社会树立起以廉为荣的良好风气。 (三)纪检监察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作用 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的社会。纪检监察工作要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坚持依法执纪、依法办案,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违纪违法行为,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一方面加强执法监察工作。把监察重点放在为老百姓办事的机构和部门,坚决制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的行为,坚决纠正“该作为的不作为、不该作为的乱作为的现象,标准依法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行政监察投诉制度,引入公众监督机制,要倾听群众呼声,办好群众之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满意留在基层。另一方面加强民主监督
10、,从制度上标准权力运行。 一是针对权力过于集中产生的弊端,要用制度适度分解权力。“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腐败。权力过于集中,必然造成官僚主义,必然要犯各种错误,必然要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要解决因权力过于集中带来的腐败问题,关键要用科学的制度科学配置权力,使权力适度分散与平衡,把一人掌握多种职权改为一人掌握一项职权或多人交叉掌握某项职权,形成部门之间、单位之间、领导干部之间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能够相互协调、相互制衡,控制越权行为,防止权力滥用。 二是针对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和领域,要用制度标准从政行为。抓住权、钱、人管理等环节和领域中存在的弊端,制定严格的制度加强对权力的制约、资金的监控和干部任用的监督
11、。市政法纪工委为加强监督制约,严格标准和约束政法干部的行为,制定了政法干警八项行为标准和政法干警八条禁令,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考核方法、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谈话诫勉制度、群众举报制度、办案监督制度、执法执纪检查制度、教育警示制度、通报批评制度、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等十余项制度,通过制度标准干警的言行。 三是针对人民群众在监督中的作用,要用制度营造民主监督气氛。人民群众作为领导权力的承接主体,其监督具有直接性、广泛性和有效性。我们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必须通过制度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改变人民群众因不知情而无法监督的问题。要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机制制度,广开言路
12、,听民声,察民意,知民情,进一步在全社会创造一个人民群众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能够监督的良好气氛。 (四)纪检监察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要充分发挥案件查处职能作用 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崇尚公平正义。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高压态势,以反腐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一是惩戒碌碌无为者。对于那些“在其位不谋其政的人,对那些“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人,对那些“不谋事专谋人的人,决不能任其行事,要通过实行责任追究、引咎辞职、末位淘汰等制度,形成高压态势。同时,要通过查处抓典型,形成人人想干事、谋大事、成大事的积极向上气氛。 二是严惩以权谋私者。当前,以权谋私的主要表现形式为。以权代法、权钱交易、徇私
13、枉法、滥用职权等,要遏制这些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必须死死盯住有权的人、用制度监督制约有权的人,坚决查处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的人。要通过执法、纠风、信访等渠道发现案源,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同时,要让以权谋私者,在政治上付出沉重代价,在经济上占不到任何廉价。 三是打击违法违纪者。腐败和不正之风严重干扰了经济社会开展秩序,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挫伤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阻碍了社会的开展。要通过案件查处,进一步优化经济开展环境,要通过案件查处,切实维护广阔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五)纪检监察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要充分发挥依法依纪保护职能作用 和谐社会是安定有序的社会。和谐社会是代表全体人民的根
14、本利益,保障社会成员共享文明成果的社会。纪检监察工作要在方方面面贯穿执纪为民的根本理念。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实际行动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打牢构建和谐社会的群众根底。 一是严肃执纪,挽救干部。纪检监察工作要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既要严厉打击腐败分子,为经济建设排除干扰,又要准确执法量纪、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旗帜鲜明的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教育失误者、惩罚腐败者、追究诬告者;要通过案件查处,有针对性地帮助发案单位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发案的深层次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落实“一案一整改工作机制,帮助他们从监督和管理上堵塞漏洞,防止“前腐后继现象的发生。 二是澄清是非,保护干
15、部。对那些在工作中锐意进取而受到不实举报或诬告诬陷的同志,要及时为他们澄清是非,扶正祛邪,净化工作环境,最大限度的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对于那些思想解放、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人和事,要积极给予保护支持;对那些在改革创新中,因为经验缺乏或某些客观原因而出现的失误或偏差,要实事求是的加以分析,坚持教育为先的原那么,主动热情的给予帮助。 三是挽回损失,保护人民利益。要查处侵犯群众利益的违纪案件,特别是在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农民工工资兑现、教育收费、医疗效劳和医药购销、农民负担、食品平安等热点、难点问题的治理上,当好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保护神。要通过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催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制止、纠正那些已经或者可能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行政行为,防止或减少国家财产的损失。要尽最大努力保护和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彻底改变以牺牲环境、破坏资源为代价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切实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环境。 总之,纪检监察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组成局部,要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向深入,必须在长期的实践中不断研究探索,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开展观。 第9页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