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学院教学嘉奖工作规定 评比教学名师,树立教学典范,是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加快推动我院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为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增加名师辐射效应,发挥名师的导向作用和带头作用,鼓舞引导宽敞一线老师干事创业,实现我院又好又快进展,特制定本方法。 一、评比范围 在我院从事教学工作的专职老师和教学管理人员。 二、评比条件 (一)教学名师必需具备以下必备条件 1、喜爱祖国,喜爱职业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治学严谨,学风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近三年来教学工作量每年平均周课时不低10课时,教学效果考评学期优秀不少于4次,同学评
2、价高。 3、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对专业建设或课程改革有独到的见解,在教学改革和创新中取得优异成果。 4、发扬团队精神,传技带徒,乐观指导和关心青年老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和技能水平,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突出奉献。 (二)教学名师除具备以上必备条件外,还必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长期从事教学争辩,留意教学改革与实践。近四年来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与本专业教学工作有关的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或主编(列第一位)教材。 2、本人或培育指导的同学(以学院备案的培育指导规划、获奖证书为据)在国家、省、市组织的专业竞赛或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果。近四年内取得全国技能竞赛、讲(说)
3、课竞赛前六名(或一、二等奖)、全省前三名(或一等奖)、全市第一名;或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省技术能手、市技术能手、省教学能手、市教学能手称号。 3、自2023年7月以来,被评为院及院级以上先进,累计5次及以上(同年度先进不重复累计)。 4、有对学校教学改革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国家、省、市级教学成果或科研成果。 三、评比程序 1、成立评审组织。学院成立教学名师评审委员会,由院长、教学副院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局部资深老师组成;系部成立教学名师初级评审委员会,由系部领导、教学督导员、教研室主任、资深老师组成。 2、产生候选人。个人申请,教研室民主推举,系部初审产生候选人。候选人填写市技术学院教学名师申报表
4、,供应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报教务处。 3、审核材料。教务处、组织人事处、监察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民主评议。在确定范围内对教学名师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 5、学院评审。学院教学名师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并参照民主评议结果,提出初步人选,报学院党委争辩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期满无异议后,学院授予“市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四、待遇 1、教学名师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发津贴150元。 2、学院每年为教学名师健康查体一次。 3、优先推举国家、省、市优秀老师。 4、有规划支配教学名师外出技术沟通或培训学习。 五、责任和义务 1、乐观完成教学任务,每年
5、平均周课时不低于10课时,教学效果评价好; 2、乐观参与本专业领域内的课程结构调整、课程内容改革和教材建设; 3、任期内与12名青年老师进行师徒结对,关心指导青年老师提高教学水平或技能水平,并取得明显成效; 4、每年至少开呈现范课一次; 5、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教学法争辩活动,任期内至少作一次关于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或课程改革等方面的报告。 六、管理 1、学院教学名师设定总数为20名,每学年评比一次,每次评比一般不多于10名。对教学名师实施动态管理,每届教学名师任期为二年。 2、教务处建立教学名师业绩考核档案,每年对院级教学名师进行综合考核。 3、实行多种形式广泛宣扬教学名师取得的成果,鼓舞教学名师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提倡宽敞老师向教学名师学习,争当教学名师。 4、在管理期内消逝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教学名师称号,不再享受有关待遇: (1)不再从事专职教学工作的; (2)发生教学事故者; (3)教学效果一般,同学评价较低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5、管理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连续参与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