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开展争创星级“安全伙伴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争创星级“安全伙伴活动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为进一步标准职工的安全行为,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激发广阔干部职工争做“本质安全人、上“本质安全岗的内生动力,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不断提升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安全高效开展。经矿党政同意,现将关于开展争创星级“安全伙伴活动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一、目的意义争创星级“安全伙伴,是践行“六个坚持的重要体现,是实现“三零目标的重要保障。通过开展星级“安全伙伴活动,着力压实各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提升基层单位自主安全管理能力;着力提高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着力营造全员抓安全、促生产
2、的良好气氛,促使职工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安全意识转变,让职工自觉结成“工作中的好伙伴,生活中的好兄弟。确保矿井实现科学开展,安全开展。二、组织机构为确保争创星级“安全伙伴活动的有效开展,矿成立争创星级“安全伙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党委书记矿长副组长:矿领导班子副职成员:相关各专业副总工程师、业务部门科区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检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争创活动的过程督查以及活动效果考核工作。三、活动时间: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四、活动方式:按照同班组、同班次“自愿结伴可多人、每月一签的原那么签订“安全伙伴,没有结伴对象的,不得参与争创星级“安全伙伴活动。五、奖励范围1.副总工程师、副总师级人员。2.机关科室区和基层单位全体在岗人员。3.协理、退养、退岗、调入劳动力市场的人员不再参与活动。4.矿自负盈亏的单位不参与此活动,可比照本活动自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