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平安保卫工作制度 为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平安工作指示精神,强化平安意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平安教育和平安管理,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和师生的人身平安,特制定本制度。1、要充分重视平安工作,强化“平安第一的思想意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狠抓平安工作责任制和各项措施的落实。2、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把工作落实到人、具体到人。3、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平安保卫晚上对校园巡逻一次。4、要养成节约用电的意识,天黑翻开照明灯、天亮关闭的照明灯。5、平安保卫人员有权对带出校门的实物进行查询,有些物件带出校门需出具当事人签字的出入证明,否那么不予放行。6、要注视学生进校门,严禁有人进校滋扰,对无理取闹与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7、平安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性、警惕性,坚守岗位,对不执行本制度者,要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8、要落实好值班责任制,坚持24小时值班,组织夜间巡逻,坚决杜绝各类平安事故和失窃案件的发生。9、要严格执行学校平安保卫工作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重大平安事故的发生要及时处理并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