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信党建宣传思想制度 为适应企业转型与开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宣传思想工作的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单位的工作成效,特制定本方法. 一、考核的指导思想与原那么 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根据全省电信xx年度宣传思想工作的任务,遵循公平、公正的原那么,进一步完善宣传思想工作的鼓励和约束机制,为促进湖南电信企业又好又快地开展提供精神保障和动力。 二、考核范围与方法 各分公司,省公司、省电信实业集团各直属单位。考核采取自查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查由各单位根据本考核方法每半年进行一次,并分别于xx年7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将自查计分情况报省公司党群部。省公
2、司党群部根据平时工作信息积累和年内检查,进行综合考核打分,作为“四优评比重要依据。 三、考核指标分值(见附件) 四、考核的奖罚 1、考核得分分公司排前8名,省公司直属单位排前4名,省实业集团公司排前5名,授予“湖南电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称号。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的单位,授予“湖南电信优秀政研会称号。 2、凡被评为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或优秀政研会的单位,主管领导同时评为“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或“优秀政研干部,并相应增加该项先进名额1个。 3、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参加评先。1)在公司目标管理考核中未达标的;2)员工有严重违法乱纪受到记过以上处分;3)在省公司组织的各项思想宣传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4)没有上缴政研会费的。 4、对党建宣传思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未到达85分的单位,将在省电信目标管理考核中扣0.1-0.5分。 五、要求 1、为确保管理考核的严肃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考核的内容落实在全年的工作中, 2、为保证目标考核的公正性,各单位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按时上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