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作物良种补贴活动方案 一、补贴作物范围、标准、方式和对象 (一)补贴作物范围。水稻、玉米在全县实行全覆盖。海南农垦单列,地方农场和海南农垦划归地方的种植的水稻、玉米纳入我县的良种补贴范围。 (二)补贴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补贴标准,早稻、晚稻15元/亩,玉米2023元/亩。 (三)补贴方式。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通过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良种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民及划归我县管理的农垦农场的种粮职工手中。 (四)补贴对象。种植水稻、玉米良种的农民和农场职工。 二、推介优良品种 水稻推介的主要品种为: 玉米推介的主导品种为: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严格落实种植面积。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
2、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由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将本辖区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汇总审核后,联合行文,将本县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 1、村委会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申报、登记、核实、公示、造册。每造水稻插秧结束后,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村委会会同村民小组以农户土地承包证书中水(旱)田面积为依据逐户调查核实,农户申报面积与土地承包证书中水(旱)田面积有变化的要书面说明增减原因。村委会将核实、核对的结果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分户张榜公示7天以上,有异议的要重新组织丈量、核对。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
3、进行确认、登记,汇总成册,报送乡(镇)人民政府。 2、乡(镇)人民政府核实汇总、建立档案。由乡(镇)人民政府对所辖各村委会上报的数据进行核实,特别对申报面积超过该行政村农户土地承包证书中水(旱)田面积总量的,要进行重点核实。核实无误后,将数据录入计算机,同时进行汇总,建立电子档案,将本辖区种植面积和品种的汇总结果上报县农业局、县财政局。 3、县审核汇总上报。县农业局负责对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对申报面积超过该乡(镇)农户土地承包证书中水(旱)田面积总量的,进行重点核实,并书面说明原因,审核无误后汇总数据。县属地方农场参考农户的申报程序落实水稻、玉米种植面积和品种,并上报县农业局、县财政局
4、,由所在县农业局核实面积,并进行汇总。农垦系统转由我县管理的农场按照以往申报程序落实水稻、玉米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县农业局、财政局核实面积,由所在县农业局、核实面积并进行汇总。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将各乡镇(农场)上报的补贴面积和品种汇总审核后,联合行文按时上报省农业厅和财政厅。上报时间要求,早稻面积统计截止到4月底,5月底前上报;晚稻面积统计截止到8月底,9月底前上报;玉米统计当年收获的面积,9月底前上报。汇总上报的材料要分列到乡镇XX县区属农场。 4、农垦系统转由我县管理的农场,县要与省农垦总局做好沟通衔接工作,以免造成良种补贴核实面积的漏报。 (二)补贴资金发放程序。省财政部门收到中央财政下拨
5、的补贴资金后,按照省农业厅核定的补贴面积,及时将补贴资金下拨到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按照县农业局核定的各乡镇、县属地方农场、农垦系统转由我县管理的农场的补贴面积,将补贴资金下拨到县农业局,县农业局通过“一卡通直接向补贴对象兑付补贴资金。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年底前认真总结当年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并书面上报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 (三)健全良种补贴档案。加强良种补贴工程管理,各级有关部门对补贴过程中形成的所有表格、数据、补贴资金发放清单等凭证都要立卷归档保存,建立健全良种补贴明细档案,实现县级有区域图、乡级有落实表,村级有到户清册。乡级面积落实表一式两份,分别由乡镇政府XX县区农业局保管。发放补贴资金的清册
6、一式两份,用于行政公示和补贴资金发放时农民签字确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水稻、玉米良种补贴工程实施工作由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实施。县农业局负责工程补贴面积的核定、方案安排、优良品种推介、宣传发放、栽培技术培训等组织实施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监管及拨付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水稻良种补贴面积的申报和审核。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强化部门协调,保证按时完成水稻、玉米良种补贴工作任务。 (二)强化工程公示。实行良种补贴村级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农户姓名、良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
7、7天。并设立良种补贴监督 ,并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资金。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得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税费、债务和欠款。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除追回补贴资金外,并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县财政局应安排所需配套工作经费,保证补贴品种推介展示、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和工程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支出,严禁挤占挪用重要下拨的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四)抓好政策宣传、强化监督检查。县农业局要充分利用播送、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积极开展良种补贴政策宣传,增加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策的有效实施,为粮食生产的稳定开展营造良好的气氛。县农业局XX县区财政局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通过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认真了解工程区面积落实、种子质量和价格、补贴资金发放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良种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缩水。 (五)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县农业局XX县区农技中心、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保证种子市场供应,防治假冒伪劣种子进入生产领域,切实保障种子供应渠道畅通、标准有序。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