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介绍 湖北鸿法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培养制度 及具体方案 一、培养目的: 为了提高青年律师的执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帮助和支持青年律师的健康成长,为湖北鸿法律师事务所储藏后备、中坚力量,保证湖北鸿法律师事务所的长远开展,特制定本培养制度和具体实施方案。 二、青年律师的界定: 本制度所称的青年律师是指在湖北鸿法律师事务所实习的律师助理和执业不满2年的专职律师 三、培养方式: 一个指导律师带一个青年律师,分为业务开拓和案件办理两个方面。 四、对青年律师的要求: ( 一、)尊师重道,心怀感谢,遇到问题,及时沟通。 ( 二、)遵守律师执业道德的执业纪律,打造和维护湖北鸿法律师事务所的品牌
2、。 ( 三、)主动思考,勤学好问,对于疑难问题及时请教指导老师。( 四、)认真做好每日的实习笔记,总结律师业务技巧,积累业务知识和执业经验。 ( 五、)工作闲暇时,多研究案卷,钻研业务知识,同事之间相互讨论、交流,形成相互学习的气氛,不网络聊天,不玩网络游戏。 五、对指导老师的要求: ( 一、)指导老师在指导青年律师时,应给予明确、具体的的指导意见。 ( 二、)指导老师应当准确的解答青年律师提出的问题,对于青年律师在业务开拓和办理案件中出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指出。 ( 三、)青年律师和指导老师一起参加每月的例会,和青年律师探讨业务,对青年律师的工作提出批评或者指导意见。 ( 四、)指导自律师在办
3、理案件时,应当指出青年律师需要学习的执业经验和注意的执业风险。 ( 五、)指导老师应当鼓励青年律师向所内其它骨干律师学习,以拓宽青年律师视野。 六、青年律师培养的根本要求:( 一、)关于诉讼业务 1、具备以下根本素质: ( 一、)明也执业风险,告知诉讼风险。( 二、)熟悉会客礼仪、谈判技巧、答疑技巧。( 三、)掌握接案流程和技巧。( 四、)熟练掌握各种文书的起草。( 五、)熟悉 一、二审案件的办理程序。( 六、)熟悉案卷归档。 2、掌握立案程序,注意法律关系的判断、管辖法院的选择、期间等。指导老师选择 一、二个案件,对法律关系的切割、立案材料的准备、法院的选择、诉讼费用的计算、减免、缓交等方面
4、对青年律师进行执导。青年律师协助指导老师办理三次立案程序后,要做到能单独办案,并从有利于当事人的角度选择管辖法院。 3、掌握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程序,注意诉前保全、诉中保全及涉外保全的不同。指导老师选择不同类型的案件,让青年律师协助参加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在老师的指导下,准备查卷材料,青年律师在参与三次保全程序后,要做到熟悉相关环节,能起草相应的律师文书,并能独立的办理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 4、熟悉案卷查询程序。通过协助指导老师办理三次档案查询,熟悉沟通技巧和查询要点,能单独办理档案查询。 5、掌握谈判技巧。指导老师在接待客户咨询来访,商务谈判时,青年律师应当参与,做好记录。通过屡次经验积累,青
5、年律师要逐步养成良好的职业素养,获得客户信任,加强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能解决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伤等简单的案件答疑。 6、掌握调查取证程序。青年律师通过协助指导老师调查取证,熟悉各个环节和处理技巧,能办理简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7、熟悉掌握庭审程序。 ( 1、)出席参加一审、二审庭审。青年律师协助指导老师准备庭审资料,包括起草起诉状、辩论状、证据目录、代理词等。通过屡次参与庭审,熟悉各个环节、注意的事项,明也一审与二审的不同。 ( 2、)出庭参加质证。青年律师协助指导老师准备质证资料,通过质证经验积累,培养青年律师良好的心理素质,培养质证技巧。 ( 3、)出庭参加辩论。青年律师站在双方当事
6、人的角度,事先准备好辩论资料,通过辩论积累经验,培养青年律师的辩论能力和应变能力。 ( 4、)做好记录并及时总结。( 二、)关于非诉讼业务 1、商务谈判。青年律师陪同指导老师接待客户咨询,参与客户会谈,青年律师做好记录,指导老师事后进行指导。通过屡次协同参与,青年律师能及时判断对方心理,掌握谈判技巧,能代指导老师与客户进行初步洽谈。 2、起草法律文书。通过协助指导老师起草各类合同、律师函、法律意见书,培养逻辑思维能力,做到条理清晰,表达准确。 3、担任法律参谋 ( 1、)指导老师带着青年律师走访参谋单位,告知如何与参谋单位处理好关系,指出应注意的事项,指导其提供咨询效劳。( 2、)指导老师让青
7、年律师积极参与参谋单位的法律事务,让其提出合理化建议。 4、尽职调查投融资,指导老师为青年律师指出各个环节的要点和技巧,青年律师通过 一、二个案件的磨练,能独当一面。 七、培养方案 ( 一、)指定指导老师。 青年律师入所后两周内,由所主任依据其性格特点指定指导老师,实习律师也可以自行联系。确定指导老师后,对应培养的青年律师名单在所内张榜公布。 ( 二、)建立青年律师成长档案 确定指导老师一周内,由所内勤建立青年律师成长档案,每次参加完诉讼或者非诉讼案件后,由青年律师向所内勤上报参与案件的详情、吸取的经验并由指导老师附上需改进的事项。 ( 三、)实行例会制 1、每月最后一周周五下午召开青年律师例
8、会,所主任、指导老师、青年律师参加,会议以座谈形式举行,青年律师在会上汇报本月方案完成情况及所见、所学、所感,相互交流、学习,所主任、指导老师对青年律师进行考核、点评。 2、目的。培养青年律师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加强律师之间的学习,催促完成月方案、年方案。 ( 四、)推行内部培训机制 1、每月第三周周五下午由一位青年律师进行内部培训讲座,青年律师和愿意旁听的律师参加。内容可以是新公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也可以是法律实务技能。 2、目的。培养青年律师的表达能力,催促青年律师及时关注新法律法规,养成学习习惯。 八、考核 ( 一、)青年律师和对应的指导老师确定后,在本所律师介绍栏中予以公布。(
9、 二、)指导老师在确定培养方案后对象后两周内制定全年培养方案(分解到月方案),根据不同环节的专业性事务和非专业性事务,各有侧重的培养青年律师的各项能力。 ( 三、)青年律师应当及时、认真地完成指导老师布置的任务,不能马虎、敷衍、拖拉,如三次违反经教育不改者,指导老师可以向所主任反映,撤销师徒关系;青年律师自行联系指导老师。 ( 四、)青年律师个人开拓或者利用公共资源承接的案件,应当从个人收入中提取5%给指导老师,作为谢师心意。 ( 五、)每月例会上,由所主任、指导老师对青年律师的应变能力、分析能力、谈判能力及当月方案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由青年律师汇报本月任务完成情况及感受。对于作出成绩的青年律师
10、和指导老师,将定期在例会上予以表扬。 ( 六、)年终总结会上,对于全年业绩可观,进步较快、完成了全年培养方案的指导老师和青年律师,在所书面总结上要朝廷表扬,并上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表彰评先。 ( 七、)对于为湖北鸿法律师事务所培养了青年律师、对湖北鸿法律师事务所长远开展作出奉献的青年律师和指导老师,假设各方面条件具备,可以开展为合伙人。 (八)因青年律师个人原因,导致不能完成培养方案,或者青年律师不积极好学、工作时间玩游戏、聊天,屡次不能完成指导老师布置的任务,将在例会上进行批评,屡次累教不改者,将撤销培养方案,由其自行联系培养指导老师。情节严重,给所造成严重负面影响者,将通过所务大会予以除名。 九、青年律师底薪 青年律师在培养二年期内,假设个人收入不能满足正常生活,由所每月补助202300元的工资底薪。 湖北鸿法律师事务所 二一四年元月六日 第9页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