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交易市场管理范文 一、受理条件及程序 (一)车辆交易验证 1、新车交易管辖 2、新车交易验证须提交的材料 (1)国产车:购车单位证明信(个人购置需带身份证原件)、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社控证明(货车、两轮摩托车除外)、小汽车配车证明(货车、大客车、两轮摩托车除外); (2)大贸进口汽车:除按上述规定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商检局进口机动车辆检查证明、备案证明书; (3)罚没汽车:除执行国产汽车规定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国家定点销售单位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国家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局签发的全国统一的罚没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并出示由市公安局、海关、市工商局出具
2、的审核真伪证明。 3、旧车交易管辖 入籍车辆办理需在成交地进行。 4、旧车交易验证盖章须提交的材料 (1)国产汽车。买卖双方单位证明信(买卖双方属个人须身份证原件)、卖方持原始购车发票。买卖双方本人到场,持过户审批申请表,将车开到交易市场进行检测和定价。迁往外地的车辆,需要带附加费证和养路费凭证。购置小汽车、大轿车的,提交市社会集团购置专项控制商品批准单; (2)进口汽车、罚没汽车。除按上述规定外,还需提供原始购车证明,海关“解除监管证明或“罚没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二)发票审查备案 具有汽车经销资格的企业,须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动车销售发票、法人任命书以及公司人员名单并加盖公章和财务
3、专用章到市工商局机动车辆交易市场管理所审查备案。 (三)进口车辆审查备案 经销进口汽车的单位,新进车辆的同时须到市工商局机动车辆交易市场管理所进行审查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商检局进口车辆检查证明、海关关税证明、进口许可证、进口配额证明等。 (四)拍卖车辆的审查 具有拍卖资格的企业在拍卖机动车辆之前,须提供机动车辆的合法来源证明。 二、工作时限 (一)新旧汽车验证盖章,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二)进口车、罚没车备案审查,收到材料后三日内核发备案证明。 (X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处) 第二篇:XX省机动车交易管理方法XX省机动车交易管理方法 (2022年12月20日XX省人民政府
4、第59号令发布,2022年2月1日起施行根据2022年7月1日XX省人民政府修改废止局部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223年8月4日XX省人民政府修改废止局部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为标准机动车交易行为,加强对机动车交易的管理,制止非法交易,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新车、二手车交易的,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机动车,是指各种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和轮式专用机械车等车辆。 本方法所称新机动车,是指未入户上牌的车辆。 本方法所称二手车,是指已入户上牌的车辆。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机动车交易活动
5、的监督管理机关。 公安、交通、海关、经贸、财政、价格、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机动车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开办机动车交易市场的单位和个人,除符合开办市场规定的一般条件外,其停车场地不得少于5000平方米。 第六条机动车交易可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按规定采取直接买卖、委托代销、函购函销、拍卖、网上交易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以下机动车禁止交易: (一)走私车; (二)盗窃、抢劫的车辆; (三)非法拼装车、组装车; (四)方向盘设置在右侧的车辆; (五)各种证照、证明手续不全或证照、证明手续与车辆情况不符的车辆; (六)超过报废期限或距报废期限缺乏一年的车辆; (七)
6、发生交通事故尚未结案的车辆; (八)违法行为未处理的车辆; (九)国家规定禁止交易的其他车辆。 第八条机动车经营单位和个人在交易中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一)经营假冒伪劣车辆; (二)为无机动车经营权的单位或个人虚开、代开发票或提供发票; (三)买卖国产机动车产品质量合格证、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等证明文件,或制造、使用、买卖虚假的上述文件; (四)在合法市场或合法经营单位以外从事交易活动; (五)在机动车交易中侵害消费者或其他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 (六)交易中采取欺诈、强买强卖、商业贿赂等不正当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九条二手车交易应在依法设立的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并依照
7、本方法规定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二手车交易需提交相关合法证明后,方可进入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第十一条二手车交易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鼓励使用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第十二条机动车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二手车交易的参考价格。涉及固有二手车交易的,必须由具备相应资格的评估机构对二手车进行评估,并经相关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评估结果。 税务机关认为二手车交易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有权依法核定其应征税额。 第十三条采取拍卖方式进行机动车交易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有关
8、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买受人即可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有关行政机关办理手续。 第十四条二手车交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卖方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单位有效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委托销售的,还应提供委托销售证明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证明; 2.车辆检验合格的有关手续、行驶证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税费交纳凭证; 3.属国有资产的,应提供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的出售许可证明和对资产评估结果确实认通知书; 4.属海关监管的车辆、应提供海关的解除监管证明; 5.抵债的机动车辆进行交易,还应当提供债权债务人协议书、资产评估证明书或者有关部门证明文件。 (二)买方应提供以下证明
9、文件: 1.单位有效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 2.需政府采附管理部门、控办、车辆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方能购车的,应提供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控办、车辆编制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交易双方成交后,应在二手车交易市场或二手车经销企业办理成交手续,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四)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查验二手车交易发票、交易合同及其他法定证明凭证后,办理转移、变更手续。 第十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机动车交易行为时,对禁止交易的机动车,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定代表人批准,可以予以扣留、封存。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对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中发现盗窃、抢劫的车辆,执法人员可
10、当场扣留车辆及其证件并在当日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违反本方法第七条规定的,由公安、海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分。 交易以国产零部件非法拼装、组装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卸,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处以非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按照国务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方法的规定予以处分。 第十七条违反本方法第八条第 (一)、 (三)、 (五)项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分。
11、第十八条违反本方法第八条第 (二)项规定的,由税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违反本方法第八条第 (四)项和第九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视情节轻重,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被处分的单位和个人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方法施行前已设立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其条件、手续不齐备的,限于本方法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补齐;过期不能补齐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电子商务中机动车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参照本方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方法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三篇: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辆成交协议XX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辆成交协议 为了
12、明确旧机动车交易时买卖双方各自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签订以下协议:(售车方简称甲方,购车方简称乙方)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 一、甲方将车主的的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交易额为(人民币)元,小写元,待过完户时再付清余款元,大写元。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年月时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等电子眼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年月时起)所发生交通事故及违法和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假设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要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置
13、年审费及保险费。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五、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假设一方违约赔偿另一方车款的20%作为违约金。 六、备注(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 联系 :联系 : 签定时间:年月日时签XX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 第四篇: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辆成效协议XX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辆成效协议 (甲)售车方:地址:工作单位:身份证编号:(乙)购车方:地址: 工作单位:身份证编号: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售车方自愿将车型
14、(颜色)车牌号车架号, (二)售车方应将车辆的、等相关手续全部随车移交对方,并提供一切办理年审,过户的正规,合法手续。售方完全有责任,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年审,过户。否那么,视违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年月日以前的一切事务,纠纷与购车方无关,假设出现纠纷,车辆无法正常过户,购方可将车辆退还售方,同时售车方须退还购方用于购置车的全部款项,并赔偿乙方用于购置该车全部金额20%的违约金,以及购方在该车上所花费的一切费用。 (四)在签此协议同时,双方应当面验清车况,移交手续,事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懊悔。 (五)该车应向国家交纳的税收由售方负责交纳或由购方负责交纳。 (六) 1、售车方必须真实并保证该车为非劳动及不是交通运输车辆。 2、如该车有中介方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