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生产治理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平安生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坚决取缔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证照不齐全的企业。 2、全乡平安生产工作由主要领导负总责。 分管领导具体抓,平安委员会成员负责实施,同时,制定并实施平安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平安生产的规章制度。 3、特种作业人员必需经过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 4、建立健全爆破作业的现场平安管理制度。 5、各企业要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按规定配备各类劳动疼惜防护用品。 6、建立平安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各企业参与平安培训,开展平安宣扬教育,评比表彰等活动。 7、建立平安生产的检查记录及档案。 8、建立平安管理机构和配备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平安生产状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处理、报告或记录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