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队警告处分请示 部队警告处分请示一中共临川区纪委: 现将我们对xx违纪案的处理情况请示如下: 吴早龙,男,2023年1月出生,汉族,湖南乡春光村人,大专文化,2023年6月参加中国共产党,2023年9月由抚州师专分配到罗针中学任教至今。 xx的爱人xx琴,2023年1月出生,汉族,湖南乡鹏溪村人,无业居民。他们于2023年6月办理登记结婚,2023年2023月生育第一胎,女孩,叫xx婕,办了生育证。2023年8月生育第二胎,男孩,叫xx,未办理生育证。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经2023年12月14日罗针镇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xx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妥否,请批示
2、。 中共临川区罗针镇委员会 2023年12月14日 部队警告处分请示二XX县区纪委: xx,女,汉族,2023年5月出生,高中文化程度,2023年7月参加中国共产党,2023年4月参加工作,现任万寿村计生专干。 万寿村中河组方刚、张永玲夫妇均为农业户口,2023年2023月31日生育一胎男孩,2023年4月3日生育政策外二孩、三孩(双胞胎),均为男孩。包片干部xx同志由于工作失职导致其包片的范围内,一个月出现2例政策外二多孩。xx身为共产党员,在工作中未履行职责,在社会上造成不良的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经2023年7月3日党委会议讨论,建议给予xx党内警告处分。
3、 妥否,请批示。 2023年7月6日 部队警告处分请示三xxxxxx纪委: xxx,男,2023年4月出生,汉族,高中文化,xxx人。2023年2月参加工作,2023年2月参加中国共产党,2023年1月调入xxx工作,2023年6月任xxxxxx至今。董凤朝,女,汉族,2023年5月出生,高中文化程度,2023年7月参加中国共产党,2023年4月参加工作,现任万寿村计生专干。 2023年5月,xxx任xxxxxxx期间,在明知xxx翻建住房申请书中xxx的房产面积与其实际合法住房面积不符,明知没有xxx其他四个兄弟翻建住房申请的情况下,不向主管副局长和局长请示,擅自为其盖章审批,并且在开具建房许可证时仅根据xx兄弟五人的房产证,就把xxx及其四兄弟的名字全部列上,为xxx兄弟将普通住房改变为经营性旅馆用房提供了便利。经2023年7月3日党委会议讨论,建议给予xxx党内警告处分。 妥否,请批示。 2023年7月6日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