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乡孤儿补助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孤儿救助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孤儿生活成长的良好气氛,建立健全孤儿救助工作长效机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孤儿是社会上最弱势的群体,他们失去了家庭的温暖、父母的怜爱,处于生存、开展的困境,是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对象,是最需要关心呵护的群体。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要以“关注民生、科学开展为主题,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积极参与,要举全力救助好、关爱好、培育好孤儿,努力营造保障孤儿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气氛,让孤儿分享改革开展的成果,在充满亲情的社会主义大家庭中健康成长。 二、救助原那么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自愿奉献的原那
2、么,真心为孤儿成长创造条件;坚持城乡并重的原那么,实现城乡孤儿救助一体化;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那么,不断强化政府责任,倡导、鼓励党员干部和社会力量一对一地帮扶;坚持财政投入与社会捐赠相结合的原那么,建立孤儿爱心救助基金。全面加强孤儿救助工作,在法人监护、家庭收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等多种养育模式上,大力提倡社会助养,完善孤儿生活、医疗、康复、教育、住房、就业等保障制度,形成以家庭养育为根底,社区及福利机构照顾为依托、社会助养为骨干的孤儿救助效劳网络,确保孤儿得到良好教育,健康幸福成长。 三、活动内容 1.开展爱心结对帮扶活动。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武部领导同志牵头,乡镇党委
3、书记XX县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积极参与,与全县城乡孤儿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帮扶内容包括孤儿成长中生活、住房、就学、医疗、就业及思想道德教育等各方面,让孤儿在充分感受社会大家庭的温暖环境下健康成长。 2.建立孤儿救助长效机制。建立对今后新出现孤儿救助和领导干部异动后孤儿跟进救助的长效机制。对新出现的孤儿继续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制度,由县民政局根据实际牵头协调组织开展爱心结对帮扶活动;对领导干部异动后孤儿的跟进救助实行“救助接力交接制度,由帮扶人将救助任务交给接任的同志,直到孤儿长大成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孤儿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张克武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
4、组织部部长,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王启武,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建设局、县房地产管理局、县妇联、团县委、县残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局长罗小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全县各级各单位和社会各界要积极关心支持孤儿救助工作,大力推进社会福利化,开展慈善事业,鼓励民间组织、企事业单位、公民和外资等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儿童福利事业,进一步推动孤儿救助工作的开展。要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搭建公益平台、广泛开展孤儿救助,致
5、力于为孤儿营造健康积极的学习成长环境;要通过在更大范围内搭建多方参与、救助孤儿的互动公益平台,探索孤儿救助与社会公益事业开展的新模式。 3.全县各级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城乡孤儿救助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狠抓落实,积极参与。要建立领导干部结对救助工作机制,确保孤儿救助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积极发挥党员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在职县级领导和乡镇、科局“一把手的带头示范作用,用自己的爱心和行动影响、带动身边和周围的人,使社会上的爱心人士和志愿者积极投身到结对帮扶活动中来,争取更多的善款和社会捐助,进一步支持帮助乡镇福利设施的建设和完善,推动孤儿救助工作的有效开展。 4.全县各级各单位特别是宣传、民政、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团县委、妇联等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及时对孤儿给予救助,要积极发出建议,号召全县各机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行动起来,全面参与孤儿救助事业。同时,县孤儿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结对帮扶活动进行调查走访,对在活动中做出突出奉献的人和事,进行广泛表彰和宣传,营造全社会积极行动,共同关爱孤儿的良好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