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违纪处理决定 关于对计量科驻新选站违纪人员的处理决定 计量科驻新选站原站长单永文,计量员张秋玉、秦奎英,在202223年驻新选厂负责煤泥洗矸销售计量监督工作期间,组织纪律性松懈,工作责任心差,不能严格遵守计量监督工作守那么,造成了严重的煤泥跑量事故,给集团公司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给选煤处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鉴于该事件的严重性,为教育违纪人员,警示工作责任心不强的同志,提高全员工作积极性。本着冶病救人的原那么,经选煤处领导研究决定,给予有关人员以下处理: 1、单永文身为计量站长,不能以身作那么,干好本职工作。无视组织纪律,违反计量监督工作守那么,对造成煤泥跑量事故,负主要责任。即日起免去站
2、长职务,罚款三千元,调离计量工作岗位,停职反省后,再另行安排。 2、张秋玉、秦奎英身为计量监督人员,不能严守计量监督工作守那么,工作期间严重失职造成煤泥跑量,丧失了计量监督的应有作用,对该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从即日起调离计量工作岗位,罚款贰仟元,待停职反省后另行安排。 3、计量科科长尹士坤,对该事故负有管理不善、严重失查的责任,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以观后效。希望选煤处全体同志引以为戒,从该事故中吸取教训,提高工作责任心,努力工作,坚决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如再有因工作责任心差给集团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给选煤处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从重处分。 七煤公司选煤处202223年11月8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