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节地增效行动的实施方案 武功山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落实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保障能力,推动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开展,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节地增效行动的指导意见(赣府发(2023)5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节地增效行动的实施方案(吉府发(2023)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开展、高效利用理念,把实施“节地增效行动作为转变开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提高行政效率的有力抓手,推
2、动区域协调开展,加快绿色崛起步伐,以观念创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实现节地水平、产出效益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行动共绘新时代赣中福地美好安福新画卷。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节地增效工作,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县政府成立县“节地增效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县高新园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发改、工信、财政、人社、统计、税务、住建、生态环境、商务、人行安福支行、银监、水利、应急、科技、教育、电力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综
3、合协调、指导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协同推进,建立企业“亩产论英雄、工业“标准地、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组织、实施、评价、鼓励、责任追究等管理机制。 按照“节地增效行动有关工作部署,领导小组下设“亩产论英雄、工业“标准地、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四个专项工作小组。 县企业“亩产论英雄工作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副县长兼任组长,县高新园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工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 县工业“标准地工作小组。由县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县长兼任组长,县高新园区管委会、县自
4、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 县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工作小组。由县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县长兼任组长,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 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小组。由县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县长兼任组长,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 各相关部门相应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节地增效各专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目标落实到位。 三、工作任务 (一)“亩产论英雄 根据XX省企业“亩产论英雄工作方案要求,以县高新园区为主
5、体,全面推进企业“亩产论英雄,建立导向清晰、指标标准、权重合理、分类分档、信息公开的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体系; 将企业的相关数据导入省“亩产效益大数据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体检档案; 实施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绿色食品大健康等“1+3主导产业“亩产效益领跑方案; 研究建立企业用地、用电、用水、用气、排污、信贷、科技、人力等资源要素供给的差异化政策体系。 1.开展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县高新园区管委会牵头组织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制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法并组织实施,建立评价结果公告制度。2023年,对电子信息产业企业开展“亩产效益综合评价试点工作。20
6、23年,对全县工业企业开展“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牵头单位:县高新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县供电公司。) 2.分档建立企业体检档案。根据省里要求将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有关数据导入省级平台,分档建立企业体检档案。(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高新园区管委会,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科技局,县供电公司) 3.实施“亩产效益领跑方案。对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绿色食品大健康等“1+3主导产业实施“亩产效益领跑行动方案,树立行业企业“亩
7、产效益先进典型,引导企业创新,加快企业“亩产效益提档升级。(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县高新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 4.实行企业资源要素供给差异化政策。在切实推进降低企业本钱减轻企业负担根底上,依据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实施用地、用电、用水、用气、排污、信贷、科技、人力等资源要素供给的差异化政策。(牵头单位:县高新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人行安福支行,县银保监组,县生态环境局,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县供电公司) (二)加快推行工业“标准地 根据XX省工业“标准地工作方案要求,对县高新园区企业用地进行综合评估,
8、制定“标准地出让指标体系,探索“标准地代办联动机制,明确“标准地出让标准要素,建立“标准地监管体系和实行“标准地信用奖惩评价。 5.开展“标准地综合评估工作。对县高新园区企业用地进行综合评估,建立出让国有建设用地的工业“标准地制度,完善入园工程准入要求。(牵头单位:县高新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 6.制定“标准地出让指标体系。根据省里制定新增工业工程“标准地指导性指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新增工业工程“标准地的投资、能耗、环境、建设、亩均税收等指标。2023年,对电子信息产业用地试点开展工业“标准地工作。2023年园区企业新
9、增工业用地工程不低于30%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2023年,园区新增工业用地工程不低于60%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高新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科技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税务局,县商务局) 7.探索“标准地代办效劳机制。探索建立“标准地工程前期辅导效劳机制,加强工程前期精准指导。探索为“标准地工程提供全程代办效劳,组建代办队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事中事后监管,发现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实行告知承诺制。工业用地竞得企业必须按照审批事项清单作出书面承诺。(牵头单位:县高新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
10、) 8.明确“标准地出让标准要素。制定拟出让地块各项指标具体标准和操作指引,编制土地出让方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自然资源部门发布出让公告。探索创新工业用地竞价方式,在符合相关法定条件下鼓励企业竞报亩均税收等指标。用地企业在取得“标准地后,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明确用地标准、开发建设标准、审批承诺清单、违约责任等。制定完善工程竣工验收、达产复核及不动产登记办理等具体方法。(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高新园区管委会,县商务局) 9.建立“标准地监管体系。研究制定工业“标准地的工作细那么、操作流程、工作指引、指导性指标、协议文本等内容的标
11、准化体系。全面压缩全流程审批时间。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对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股权变更等环节实施协同监管,按约定予以奖惩。工程正常运营后,按“亩产论英雄进行综合评价。(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县高新园区管委会,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商务局) 10.实行“标准地信用奖惩评价。开展“标准地+承诺制企业投资工程信用评价和奖惩相结合监管试点,依托“信用江西平台,探索建立“标准地企业投资工程全过程信用档案和严重失信名单制度。(牵头单位:县高新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三)全面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健全
12、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和XX省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工作方案要求,持续推进消化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建立全方位自然资源空间管控制度,提升新增建设用地方案指标使用效率,健全产业用地准入管理,强化土地资源市场配置,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调控,实施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评价,开展节地挖潜示范典型建设。 11.强化规划管控。统筹国土空间规划,建立县、乡镇场两级空间规划体系。加快建立国土空间的用途管制制度。实现“十三五全县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27%、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4186.67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311.34公顷以内的目标
13、。科学划定城市开展边界,严格依法查处违反规划的建设工程。(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高新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委) 12.完善用地机制。根据省里制定的新增建设用地方案分配和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挂钩方法,积极开展新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工作。严格执行XX省建设用地指标(2023版)规定,强化产业准入管理。建立建设工程节地评价制度。根据省里有关文件精神,推行产业用地弹性出让,推广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供地方式。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探索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强化征地主体责任机制,严格履行征地程序,
14、建立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支持和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提高征地完成率。(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高新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 13.促进高效利用。持续推进消化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2023年底,全县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周期下降至3.0以下。2023年,全县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周期持续到达3年以内。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积极申报新一轮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XX县区。(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高新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场) (四)加快盘活城镇低效用地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
15、资发(2023)147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23)1172号)和XX省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方案要求,以高新园区、XX县区、建制镇建成区为重点,组织开展城镇低效用地调查,建立城镇低效用地数据库,编制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完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鼓励措施,有序盘活利用城镇低效用地。 14.开展城镇低效用地调查建库。组织开展城镇低效用地调查,拟定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完成全县低效用地调查摸底、标图建库工作,编制规划,分类制定低效用地盘活利用措施。2023年,全面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高新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 15.编制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加快编制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健康有序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再开发专项规划和工程实施方案经批准后向社会公示。(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高新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