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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阳区党员三类五星评定管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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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榆阳区党员“三类五星”评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乡镇党(工)委、街道党工委,各区级直属党(工)委:现将榆阳区党员“三类五星”评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党支部要于2018年初结合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按制度规定完成2017年度党员分类评星工作;同时,各基层党(工)委根据工作实际,至少创建一个党员“三类五星”评定管理示范支部,以点带面、规范提升,制度落实及示范创建情况及时报告区委组织部。榆阳区党员“三类五星”评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

2、章程及有关党内法规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深化“一统三管五创”党建工作机制,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党员“三类五星”评定管理的实施意见(榆组发2017167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开展党员“三类五星”评定管理工作,要围绕增强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为标尺,以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为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以党支部为主体,根据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履行义务、发挥作用和服务群众等情况,进行分类指导、量化考核、星级评定、动态

3、管理,实现党员教育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科学化。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范围主要为党员(含预备党员),延伸范围包括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第二章 党员分类管理第四条 根据人员类型、领域特点进行分类指导,将星级评定管理对象划分为培养型、骨干型和关爱型三种类型。培养型为星级评定管理延伸人员,即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管理方向以教育培养为主,强化党性教育,践行党员标准,端正入党动机,将评星定级情况作为接收入党的主要依据。骨干型为可正常完成党组织分配任务的党员,管理方向以发挥作用为主,按照不同领域党员特点,引导农村、城市社区、机关事企业单位、“两新”组织等领域党员干事创业、争当先锋。未纳入

4、上述领域的,按照类型就近或相关原则进行管理。关爱型为年老体弱或行动不便党员,管理方向以关心关爱为主,坚持日常学习教育,鼓励党员发挥作用,加强对党员的关怀帮扶。第三章 星级评定办法第五条 星级评定以分类为基础、积分为依据,采取日常积分和评议积分相结合的百分制方式评定。日常积分分值为80分、评议积分分值为20分,满分为100分;受到各级表彰或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可酌情加15分。综合得分95分以上可评为“五星”(以党支部为单位,比例不超党员总数的15%),9094分可评为“四星”,8089分可评为“三星”,7079分评为“二星”,6069分评为“一星”,60分以下为无星。理想信念不坚定,达不

5、到合格党员标准,或因违纪违法受到处分处罚的,直接确定为无星。第六条 星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一季一评价,一年一总评。基本程序为“一积二评三公开”,即日常积分、综合评定、结果公开。党支部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在每年年初(一般于1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星级评定工作。第七条 日常积分管理。遵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将党员履行基本义务和发挥模范作用情况,作为日常积分必须考评的内容,主要围绕党性修养、宗旨意识、纪律观念、弘扬正气、争创佳绩五个方面进行考评积分。每年年初,党支部集体研究对管理对象进行分类,合理划分培养型、骨干型及关爱型;依据党员“三类五星”评定管理参考标准(附件13),制定积分评定细则,建立积分管理台账

6、。流动党员由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依据流入地党组织有关情况证明,予以记录积分并负责评定星级。年内新发展或新转入的党员,从接收或转入之日起开始计分,且本年度不得评为“五星”。第八条 党支部研究确定1名支委委员担任日常积分记录员,根据管理对象的思想状况和日常表现,特别是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分配工作或践行承诺情况,进行跟踪积分登记,每季度汇总一次,经支委会研究审定后将结果予以公示。每年12月底,依据各季度积分情况,综合评定年度总分。对季度积分中问题突出、失分严重的管理对象,党支部要及时提醒谈话并采取措施,帮助和督促其及时整改问题。第九条 评议积分管理。由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群众

7、代表一般不少于10人)实施评议,可与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民主测评,得分计算方式为:20分得票优秀率。第十条 综合评定星级。由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根据管理对象日常积分和评议积分情况,对其年度思想、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鉴定,提出星级评定意见,报上级党(工)委审批。根据党(工)委审批同意的星级评定结果,以党支部为单位填写党员“三类五星”评定汇总表(附件4),并完善归档相关纪实资料。“五星”党员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支部党员总数的15%;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可评定1名“五星”党员。第十一条 公开评定结果。党支部采取适当方式,对季度考评和年度星级评定结果

8、予以动态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有条件的基层党组织可设置党员星级管理展示栏。在农村和社区,年度评定为“五星”“四星”的党员可挂党员先锋户门牌。第四章 评星结果运用第十二条 鼓励激励先进。党员星级评定结果作为评优树模、推选各级党代表、推选党组织班子成员以及优先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活动的重要依据。基层党(工)委、党支部对“五星”党员可颁发荣誉证书,并结合“七一”表彰、走访慰问等活动予以鼓励激励。凡推荐参评区级以上(含区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近两个年度星级评定应达到“五星”。党员干部的星级评定结果,要作为运用“三项机制”的参考依据。第十三条 督促整改后进。对被评定为“一星”的党员,党支部

9、书记要进行约谈,并确定专人负责、明确帮带措施、督促整改提高。对评定为“无星”的党员,由党支部提出初步意见,按照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进行限期改正、劝退或者除名等组织处理。预备党员被评定为“一星”的,延长预备期继续考察培养;被评定为“无星”的,按规定程序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第十四条 择优培养后备。对于培养型人员,要将当年评星结果作为入党积极份子是否列为发展对象或发展对象是否接受为预备党员的主要依据。被评为“五星”的予以优先发展;被评为“一星”或“无星”的,当年不得列为发展对象或接收为预备党员。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十五条 实行党员“三类五星”评定管理,是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和党员综合素质的有效举措,是加强

10、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有力抓手,是督促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途径。各级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基层党(工)委及支部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督查点评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第十六条 党支部作为党员“三类五星”评定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具体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纳入党的组织生活全程纪实内容,规范日常积分、评议积分管理和党员活动证、流动党员活动证登记查验,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各基层党(工)委要统筹抓好安排部署,充分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指导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评分标准,督促落实“一积二评三公开”工作。区委组织部将此

11、项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党建督查考核常态化开展随机抽查和点评通报。对出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问题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严肃问责处理。第十七条 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对照党员“三类五星”评定管理内容,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结合自身工作和党员队伍实际,扎实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党员设岗定责、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搭建平台。要重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做好宣传推广和鼓励激励工作,激发党员学先进、创五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第六章 附则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级基层党组织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实际细化配套制度及评价指标。附件:1.培养型人员

12、星级评定表(参考标准) 2.骨干型党员星级评定表(参考标准)3.关爱型党员星级评定表(参考标准)4.党员“三类五星”评定汇总表 5.党员“三类五星”评定季度积分管理台账附件1:培养型人员星级评定表(参考标准)姓名: 所属党支部:项目内 容分值组织 评分基本分值(80分)政治觉悟在先(20分)1.认真学习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发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有损党的形象言论的不得分。8分2.积极主动听党课或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和党组织举办的集中培训(参加1次得2分)。不按要求参加思想政治学习(包括党建微信公众平台学习)的酌情扣分。12分宗旨意识争先(10分)

13、1.主动参与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帮助困难党员、群众解决实际问题。5分2.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建议。脱离群众或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群众评价差的,不得分。5分纪律观念为先(15分)1.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每季度撰写并上交1篇思想汇报。无故不上交的每篇扣1分,扣完为止。4分2.自觉接受党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认真完成组织分配的社会工作。4分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模范遵守规章制度。存在违纪违法、违反国家政策或规章制度,以及参与非法上访、群体性事件等行为的,不得分。7分弘扬正气领先(15分)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传统美德。存在违

14、反道德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分。6分2.倡导文明新风尚,树立良好家风,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等活动。参与封建迷信等活动的不得分。6分3.崇尚节俭,厉行节约。大操大办红白喜事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分。3分争创佳绩率先(20分)由基层党组织根据岗位职责、工作实际、服务群众、改进作风等方面要求自行设置。20分激励分值(5分)受到表彰奖励或在急难险重中表现突出的予以加分。年度获得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荣誉的,一次分别加1分、2分、3分、5分。不超5分党员群众评议得分(20分)综合得分附件2:骨干型党员星级评定表(农村参考标准)姓名: 所属党支部:项目内 容分值组织 评分基本分值

15、(80分)党性修养在先(20分)1.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讲政治、守规矩,在重大问题面前立场坚定、头脑清醒、旗帜鲜明。存在信仰缺失等问题的不得分。3分2.认真学习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发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有损党的形象言论的不得分。5分3.严格按要求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主题党日活动、远程教育学习、党建微信公众平台学习等活动。无故不参加的按次扣分,扣完为止。12分宗旨意识争先(10分)1.落细落实党员承诺践诺和服务群众制度,积极参加党组织安排的设岗定责、承诺履责、义务劳动等工作。不按规定作出承诺、承诺不实不细或不按时践诺的不得分,完成质量不高的酌情扣25分。7分2.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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