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加强行政区规划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建立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的意见(皖办发2023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以优化全县区域布局为根底,以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的,以加强中心镇、重点镇,建设特色经济乡镇为主线,本着降低行政管理本钱、方便群众办事、尊重传统习惯和历史沿袭,以及做大做强做名的原那么,对我县乡镇行政区划进行调整,撤消12个乡、1个镇,乡镇数量由29个调整为16个。具体方案如下: 一、撤消乡。 二、将原镇的村并入镇。 三、将原乡的村、建设村并入镇。 四、将原乡整建制并入乡。乡政府驻。 五、将原乡的居委会和5个村委会并入高刘镇。 六、将原乡整建制和原乡的5个村委会并入小庙镇。镇政府驻小庙。 七、将原乡、乡整建制并入镇。镇政府驻馆。 八、将原乡、乡整建制并入镇。镇政府驻。 九、将原乡、乡、乡整建制并入镇。镇政府驻。 十、将原镇整建制并入镇。镇政府驻河。 十一、将原乡整建制并入乡。乡政府驻。 十二、将乡更名为乡,并将原乡整建制并入。乡政府分路。 十三、将镇更名为镇。 十四、保存镇、乡、乡。 各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按要求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好资产交接和人员安排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