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下访工作督查方法 为了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保证全区各级领导干部下访工作落到实处,推动信访工作有效的开展,特制定本督查方法。 一、督查单位 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督查办。 二、督查重点 全区各级领导干部下访工作开展情况和具体成效。 三、督查方式 根据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采取看记录、查台帐、走访群众和核实下访效果等方式进行。 四、督查程序 1、督查实施。根据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区督查办协同,不定期对区级领导干部和乡镇街道三套班子成员下访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重点了解领导干部下访的时间、接待群众上访情况、帮助解决的实际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2、汇总通报。每次督查结束后,区督查办配合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督查情况进行整理,以督查快讯或督查通报等形式上报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阅批并在全区通报。 3、立卷归档。督查事项办理完毕后,将督查中形成的材料收集齐全,立卷归档,以备查询。 4、结果应用。将在督查工作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汇总,根据中共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标准和完善领导干部下访工作意见(区发202363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提出初步意见,报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审阅。同时,将督查结果反响至区委组织部干部科,计入干部工作实绩库。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