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局乡村振兴工作总结民政局乡村振兴工作总结 民政局乡村振兴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县农办印发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认真履职、务实运作,在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发展农村基层民主、落实基本民生保障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实施党建年度综合考核,将村级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分类定级,采取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抓两头、促中间”的办法,进一步健全农村党建工作的动力机制,着力营造你追我赶、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按照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结合 2018 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对基层党组织实行分类动态管理,
2、加大先进村级党组织的培育和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顿力度,积极创建“五好”党组织,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结合2018 年换届选举工作,我局联合市组织部,深入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巡查摸排,调查摸底,加大对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顿力度。(二)进一步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农村社会救助兜底工作,做好农民重特大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构建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截止目前城乡低保包括低保兜底资金共计支出:4486 万元,保障人口达 15332 户,37772人左右,农牧民重特大救助截止目前医疗救助 2177 人,支出资金763.45 万元,救助限额
3、内救助率已达到 70%。1-10 月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留守儿童 288 名、困境儿童 279 名、散居孤儿 187 名,同时进一步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1-10 月对全县 1960名 60 岁以上失能和半失能老人、80 周岁高龄老人实施居家养老服务,支出资金 58.8 万元,2020 年我局将争取在全县 4 个公办养老机构建立日间照料中心,进一步为集中供养老人提供多样化服务。继续对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和孤儿实现集中供养全覆盖。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建立健全村务联系会议制度,构建民事名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
4、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设施网络,扩大农牧区社区服务设施综合覆盖面,完善政府购买社区组织服务机制。2.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动态化精细化管理,把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全面落实特困供养制度。3.构建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汇报 2018 年以深化基层民主管理为主线,以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完善基层民主自治组织为重点,统筹推进基层政权建设,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奠定了制度和组织基础,民政局联系民生最紧密、服务群众最直接,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纽带,肩负着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发展农村基层民主、落实基本民生保障等
5、重要职能任务,必须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奋勇当先、积极作为,切实履行好职责与使命,为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广大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贡献力量,现就我局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做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同仁批评指正。一、积极推动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创新。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推动乡镇管理体制改革、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等各项任务落实,扎实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提升;建立和完善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种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农村组织体系,突出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落实党的
6、政策、领导基层治理、带领农民致富、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二、着力提高农村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保护和改善民生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也是职责所系。我局全力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任务,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水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强化脱贫攻坚低保兜底保障作用,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通过完善制度、提高水平、加强衔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缩小城乡差距,逐渐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确保不低于国家现行扶贫标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落一户、不落一人。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创新发展,探索构建困难群体分类救助、急难问题综合救
7、助的梯次救助模式。探索建立贫困状况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加强低保、医疗、教育等救助政策统筹,健全社会救助的工作协调、信息核对、受理办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等机制,“兜牢”民生底线。三、切实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途径。要加快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布局,推进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提高农村残疾人社会福利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建立动态调整和可持续发展机制,鼓励社会专业康复机构、支持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入农村社区,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活动;鼓励和引导专业社会组织进入农村社区开展精神障碍康复工作;推进农村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持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精准关爱行动,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推进殡葬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乡村文明、移风易俗,促进乡村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