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 机械施工 机床工 第一节 一 般 要 求 第1条 工作环境应枯燥整治,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堆放整齐,严禁堵塞通道。 第2条 操作机床时要站在木踏板上,不准脚踩或靠机床。拆装工件要切断机床电源。 第3条 所用工夹量具必须完好适用,放在专门地方,不准放在机床导轨及工作台上。禁止在运转的机床上面递送工夹具及其他物件。 第4条 机床运转中,不准用手去除铁屑。不准用手检查运动中的工具和工件。 第5条 机床运转中如遇停电,应切断电源,退出刀架。 第二节 车 床 第6条 装卸卡盘,应在主轴孔内穿进铁棍或坚实木棍作保护。 第7条 加工偏心工件,应加配重铁平衡
2、,并低速切削。 第8条 细长工件应装中心架,工件长度超过床头箱外0.3米时,必须搭设支架。 第9条 高速切削大型工件时,不准紧急制动和突然变换旋转方向。如需换向,要先停车。 第10条 打磨或抛光工件时,刀架要退到平安位置,防上衣袖触及工件或胳膊碰到卡盘。 第11条 在立车上装卸工件时,应先将刀架放在平安位置,人不能站在转盘上。车削薄壁工件时,应注意卡紧,并严格控制切削量和切削速度,随时紧固刀架螺丝,车刀不宜伸出过长。 第12条 车床运转中,不准找正和卡紧工件。 第三节 钻 床 第13条 钻头和工件必须卡紧固定,不准用手拿工件钻孔。钻薄工件时,工件下面应垫好平整木板。 第14条 钻孔排屑困难时,
3、进钻和退钻应反复交替进行。 第15条 操作人员的头部不得靠近旋转局部,禁止戴手套和用管子套在手柄上加力钻孔。 第16条 摇臂旋转范围内,不准堆放物件及站立闲人。 第四节 铣 床 第17条 加工工件时,应先开动铣轴,后进刀。 第18条 铣床自动进刀时,进给应在刀具未与工件接触以前进行。刀具必须装夹牢固。 第19条 高速切削时应注意工件的进给方向与铣刀的旋转方向,防止铁屑飞出伤人。 第五节 刨 床 第20条 工件必须卡紧,刨削前应先将刨刀升高,方准开车。 第21条 刨削前要调整好刨刀位置,防止吃刀过大。 第22条 牛头刨的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工作台两侧,其最大行程内不准站人,严禁头或手伸进刀具行程内检
4、查工件。 第23条 龙门刨的床面上严禁站人或堆放物件,床面伸出局部和单臂龙门刨的侧面应装置防护栏杆。 第24条 刀架螺丝要随时紧固,以防刀具突然脱落,刨刀不宜伸出过长。 第25条 切削过程中发现工件松动或位移时,必须停车找正紧固。 第六节 磨 床 第26条 磨床启动前应检查,砂轮的防护罩必须牢固,砂轮不准有裂纹或其他缺陷,用手扳动砂轮时,不得有阻滞或晃动现象。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并空转几分钟。 第27条 快速进给时,砂轮与工件应平稳接触,工作台移动时,应先与砂轮脱开。 第28条 湿磨砂轮在停车前,应先关闭冷却液,继续转数分钟,待砂轮所吸存的水分甩尽为止。 第29条 修整砂轮必须用专用刀具,禁用
5、凿子或其他钳工工具。手工整修,刀具架的底面必须能抵在磨床导板或垫架上;机动修整进给量要平稳,人要站在侧面。 第30条 砂轮中心与磨床主轴中心必须同心,装配时严禁用硬东西使劲敲打。凸缘平安使用尺寸可参照下表: 见表 直接将砂轮夹装在磨床心轴 所用凸缘尺寸(单位:毫米) 第七节 锻 压 设 备 第31条 车间内气温低于0时,锻压前应先将锻锤、砧子、模具和工夹具预热至100左右。 第32条 汽锤在工作前,必须排除气缸内的冷凝水,并检查汽管和阀门是否漏气。 第33条 开锤必须听从掌钳的指挥。装卸工件,应先将锤固定好。锤击开始时落距要小。 第34条 夹钳必须与工件大小形状相适应。工件必须夹紧,掌钳者手指不准放在钳柄之间,钳柄应放在身体侧面,不要正对腹部、胸前。 第35条 锻造时应去除附着在锻件外表上的氧化皮。锻完的工件投掷时,必须注意周围是否有人或有障碍物。 第36条 断料时,切口正面不准有人。 第八节 冲 床 第37条 工作前,离合器应放在空位上。 第38条 送(取)工件时,脚要离开踏板,严禁用手伸到胎具内调整或送(取)工件。 第39条 脚踏板周围应保持清洁,工作台上不准堆放工具及其他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