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息系统验收规定 7信息系统验收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保障xxxxxx(局)公司信息系统升级(新建)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标准和加强工程管理,按照烟草行业计算机软件投资工程管理方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和xxxxxx(局)公司自行调整资金的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第三条工程验收包括系统初验、系统试运行、竣工验收三个环节。第四条信息中心工程负责人负责信息化建设工程验收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二章系统初验 第五条工程开发单位在工程完成后1个月内,向信息中心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并填写信息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表(详见附表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软件测试报告。 (二)信息平安测评报告。 (三)系统测试方案。 (四)系统测试用例。 (五)系统使用手册。 (六)其他相关资料和文件。 原那么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工程,其软件测试、信息平安测评以及其他需要的测试必须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实施并形成测评报告: (一)信息平安等级保护在三级及以上的。 (二)纳入国家局、省局、市公司重要信息系统目录的。 (三)涉及核心业务、信息资源、根底设施、跨部门业务协同、公众利益的重大工程。 第六条工程负责人经过初步验收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开展工程初验,并组织信息系统使用人员开展信息系统使用测评,财务人员启动资金
3、使用情况总结,工程负责人(监理单位)开展初步总结。 第七条工程负责人催促信息系统使用人员熟悉系统功能,经过培训后按照系统测试用例并结合业务实际需求开展测试,形成系统使用测试意见并签字。测试过程中,工程开发单位应当配合需求单位对信息系统使用人员进行测试指导。信息系统使用人员重点测试内容包括: (一)信息系统功能是否符合需求规格说明书的业务流程和业务需求。 (二)信息系统数据处理是否正确。 (三)信息系统性能是否满足业务要求。 (四)信息系统是否易于操作,并具较好的容错性。 第八条工程开发单位按信息系统使用人员的测试意见对信息系统进行调整,并再次开展信息系统使用测试。对于有重大调整的工程,工程开发
4、单位还应当再次组织软件测试和信息平安测评。 第九条在工程满足工程合同约定、通过信息系统使用测试、经费使用符合财务规定后,工程负责人应当组织主管领导、系统使用者代表、平安管理员、工程开发单位、(监理单位)以及信息化专家召开工程初验评审会,相关各方共同签字确认形成“工程初步验收意见。通过初验后,对于初验中遗留的问题,开发单位要做好遗留问题记录并在试运行前完成系统调整。 第三章系统试运行 第十条工程通过初步验收后进入系统试运行环节,工程负责人和工程需求单位应当确定试运行范围、设定试运行目标,制定各方协调机制和试运行方案,组织相关的业务人员开展试运行。开发单位应当制定系统维护方案、培训方案和培训教材。
5、 第十一条工程开发单位应当进行系统试运行环境准备,部署信息系统,开展业务人员系统使用培训,在试运行期间提供技术支持并跟踪系统试运行情况。(监理单位对试运行情况开展监理工作。) 第十二条工程负责人协助系统试运行业务人员重点验证在真实的业务环境中,系统的稳定性和可用性,是否符合业务需求、业务流程要求、数据处理和存储要求,对于试运行期间出现的各项问题予以记录并提出系统改进意见,形成业务人员试运行反响意见并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工程开发单位应当按照业务人员试运行反响意见修改系统、完善系统功能、优化系统性能。工程建设单位再次组织业务人员开展试运行评价。第十四条工程到达试运行目标后,工程负责人组织召开系统试
6、运行总结会,工程需求单位、工程开发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共同签字确认形成工程试运行评价意见。 第四章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信息系统通过试运行后,工程负责人应当组织工程各方准备竣工验收相关材料。包括: (一)工程负责人整理、编写的验收材料: 1、立项批复。 2、招投标文件。 3、工程合同。 4、系统使用测试意见。 5、工程初步验收意见。 6、业务人员试运行反响意见。 7、工程试运行评价意见。 8、其他和工程建设单位有关的材料。 (二)工程开发单位整理、编写的验收材料: 1、需求规格说明书。 2、工程验收技术标准。 3、工程建设总结报告。 4、软件测试报告。 5、信息平安测评报告。 6、工程建设技术方案。 7、其他和工程开发单位有关的材料。 (三)监理单位整理、编写的验收材料: 1、工程监理总结报告。 2、其他和监理单位有关的材料。 (四)共同编写的验收材料: 1、工程总结报告和初步决算报告。 2、修改后的至少两年的信息系统保修方案。保修方案应当界定保修的内容,明确开发单位的保修责任、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两年的保修期限、保修方式、保修响应时间以及保修费用的承担方式。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