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公正司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根本条件,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突出位置,并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加强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是重要环节。发挥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关键在于各级司法机关和广阔司法人员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切实做到公正司法。 牢固树立法律极大权威的理念。树立法律极大权威的理念,就是要树立宪法和法律至高无上、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的理念。在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表达,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树立法律极
2、大权威理念,与坚持党的领导、稳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最广阔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完全一致的。这就要求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始终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不能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干扰执法,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忠于法律、尊重法律、敬畏法律、服从法律、信仰法律,切实做到以法律为准绳,以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司法人员只有牢固树立法律极大权威的理念,才能打牢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底,自觉在司法实践中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人民利益,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大力提升司法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徒法缺乏以自行。法律是要由人来执行的,执法者的素质在
3、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执法行为、影响着执法效果。实践证明,执行法律的过程并不是简单的法律技术和法律操作行为,司法人员也不是被动执行法律程序的机器,在司法活动中完全排除自由裁量权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也就是说,司法并非纯粹的客观活动,在某种程度上说也是司法人员的主观活动。如果司法人员思想道德素质低下,就可能错误使用甚至滥用手中权力,破坏社会公平正义,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以公正司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大力提升司法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各级司法机关应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把提升司法人员的道德品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教育和引导广阔司法人员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
4、利益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司法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提高了,“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等就可以得到有效遏制,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就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 不断完善司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坚持公正司法,既要靠教育,更要靠制度。从理论上讲,只要司法人员具备了职业素质和优秀品德,公正司法就有了必要条件,但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事实上,不是每一个司法人员都能做到品德高尚、公正无私,现实生活中难免会有人企图以权谋私、徇私枉法。这就需要通过完善司法制度来防止权力被滥用、法律被亵渎、公正被践踏。只有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使法律所蕴含的利益与正义、自由与秩序、公平与效率等根本价值追求充分表达在司法制度之中,才能最大程度地使司法人员在执法之时不枉不纵、不偏不私。为此,需要不断健全和完善诉讼、检察监督、刑罚执行、司法鉴定、公开审判等制度,使司法人员严格依据法定原那么、权限和程序进行执法活动。对于那些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的司法人员,必须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