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森林城乡绿化工程验收方案 为全面把握“森林城乡、花园城区绿化工程建设状况,客观反映工程建设成效,为工程资金兑现供应依据。现结合实际,制定县2023年度“森林城乡、花园城区绿化工程验收方案如下: 一、验收对象 县2023-2023年“森林城乡、花园建设实施意见中城区绿化所列绿化工程建设内容; 县2023-2023年“森林城乡、花园建设实施意见中城区绿化所列绿化工程建设内容; 县2023-2023年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绿化工程建设内容。 二、验收依据 1、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23-2023年度“森林城乡、花园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2、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2023年“森林城乡、花园
2、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3、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补充合同)、管护合同、规划设计、相关文件及县政府会议纪要等。 三、验收内容 工程建设总体完成状况,依据县2023年“森林城乡、花园建设实施意见和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档案建立状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与供苗主体签订的供苗合同;规划设计方案;工程施工前、建设中、完工后的相关资料台账。 2、工程建设完成状况。主要检查成活率,苗木规格及数量,造林质量等。 3、工程管理落实状况。管护措施,管护设备、管护人员和资金等落实状况。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县“森林城乡、花园建设工程推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2023年
3、度县“森林城乡、花园城区绿化工程春季检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林业局局长担当,副组长由县林业局总工程师、维稳信息员担当,检查验收组成员从林业、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有关人员组成。 五、验收方式 1、县林业局组织施工管理员、供苗企业人员、外业督导组成员上述工程进行自验。余江涛具体负责此次自验工作的协调和汇总工作。 2、在自验的根底上,组织县纪检、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对上述工程进行抽验,验收结果形成检查报告报县森建办。 六、验收要求 1、提高生疏,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本次检查是对我县过去两年实施“森林城乡、花园城区绿化工程的一次阶段性集中检验,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
4、,一是明确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齐心协力,把本次检查组织好。二是实行“三集中,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切实抓好这项工作,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2、认真负责,严格标准,确保数据的真实牢靠。在检查中,确定要认真负责。一是检查人员要认真研读检查方法,严格按检查方法要求逐路段、逐株树开展检查。二是要求全部参检人员在检查工作中不能讲人情,不得弄虚作假。这次检查,每位检查人员必需签字,各施工管理员、施工主体和供苗主体要分别签字确认,使这次检查到达预期效果,为资金兑现供应翔实牢靠的依据。 3、严峻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制。在质量检查检查中,要严格政策、严格质量标准,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
5、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工作马虎、不负责任的检查人员,一经觉察,由纪检监察机关严峻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验收成果与应用 各验收组依据各组验收任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外业和内业统计工作,分别提交以下成果。 1、验收一览表。城区绿化工程检查验收卡; 2、验收成果应用。本次验收成果主要用于: (1)依据有关要求,为更好的促进工程建设,本次县级检查验收结果将在全县通报。 (2)为兑现县财政2023-2023年度“森林城乡、花园建设工程的剩余40%栽植资金和苗木费10%的管护资金和2023-2023年度“森林城乡、花园建设工程80%的苗木资金和栽植(含土方)资金供应依据。对工程造林数量规格达标且成活率到达文件要求的按合同兑付资金;对工程造林数量规格未达标或成活率低于文件要求的,本次不予兑现奖补资金。 4